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02: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
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7]193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3 【实施日期】2017.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函〔2017〕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在执行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石政发〔2015〕65号)的基础上,着力完善机制,突破瓶颈制约,释放双创潜能,优化双创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1 / 3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促进高价值专利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积极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和专利权投资入股试点。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专利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促进优质专利的价值量化。(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分工负责)
(二)建设市场化专业化成果转化体系。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活动。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培育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明确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内涵特征、建设条件和建设方向,围绕电子信息、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三)落实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五)组建高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平台。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国,整合集成高新技术产品标准资源、政策资源、技术资源和金融资源,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从检测认证到推广使用的一站式服务交易体系。融入专利质押、风险补偿和投贷联动等功能,助推落地石家庄,帮助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实现从产品专利到经济效益的转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二、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2 / 3
(六)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上市融
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争取河北银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支持我市纳入投贷联动试点。鼓励科技支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结合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行试点,建立开发区管委会主导的科技融资风险保障资金池,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利用保险功能支持科技小微企业融资、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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