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5 10:25: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8)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

9)边坡及基岩保护措施。 10)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

11)施工防汛及排水措施,通讯及照明措施。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3.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

3)月收方测量资料(报发包人);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为确保测量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与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测量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和监理部。

(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

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发包人、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

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2)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10)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4.施工质量控制

(1)开挖轮廓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施工详图所示的开口线、坡度、高程的要求;

2)如某些部位按施工详图开挖后,仍有岩石不能满足稳定、强度要求,或设计要求有变更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设计商定的要求,继续开挖到位;

3)最终开挖超、欠挖值满足规范要求;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 (2)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3)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5.工程验收

基础及边坡开挖验收详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6.其它

(1)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等,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每月上报月价款结算单同时,还应上报月工程量结算质量签证表,按项目明确当月完成工程量的部位、桩号、高程、单元工程及设计图纸、联系单编号等。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单元、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质量签证。

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2)GB50203—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J301-88《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SDJ207-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 5)SD120—84《浆砌石坝施土技术规定》(试行)。 6)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7)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

(2)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的护坡、护岸砌石工程。

(3)护坡、护岸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