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注意事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0:51: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车间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 熟悉机械设备、配套工具的性能掌握必备的安全技能 2, 车间内严禁奔跑以防滑跌伤人。

3, 在操作旋转机器设备时,工作服要三紧(紧袖口、下摆、衣领)严禁戴领带、围毛巾。 4, 对机械设备的性能不了解或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使用该设备 5, 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在车间不得穿拖鞋或赤脚。

7, 不得挪动、拆除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8, 要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

9, 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或在有毒有害场所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10, 车间物品摆放必须严格落实“5S”要求。

11, 同一工作不得多项交差作业(如在一张铁板上电焊、打磨、切割同时进行) 12, 下班时要关闭门、窗、水、电、气、盖好危险化学品。

车间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

1, 除持证的电气专业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随意乱动或私自修理部门内的电气设备

和设施。

2, 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要盲

目接触。

3, 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

被拉断。

4, 员工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

须保持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损。 5, 停电后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6, 在送电时,要仔细检查设备内及其周围是否有人,并发出信号或联络后再送电。 7, 挂有电气维修牌的开关,绝对不允许闭合电源开关。 8, 电气设备的清扫必须在确认断电后再进行。

9, 不要用潮湿的手、抹布和其他物体接触任何电气设备。

10, 非工作需要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电壶及其大功率用电设备。 11, 设备进行清理时,严禁用水冲刷电气设施。

12, 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将电线末端线头插在插座里。 13, 使用的闸刀、空气断路器等应完好无损。

14, 设备使用完后,需切断设备的总电源。设备的断电顺序,先断设备控制电源,再断

分路空气开关。

15, 掌握断路器的拉闸合闸的操作方法,先拉分路开关再拉总开关。在拉闸过程中要执

行一伸一拉制。 16,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严禁使用水、泡沫及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17, 了解本车间的配电布局,并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查。

18, 车间内有隐患的电气设备(包括用电工器具、插头、电灯等)应及时请专人修复处

理,如暂时无法修复的,应做好标示立即停止使用。能带离现场的立刻带离现场。

车间生产调试安全注意事项

1.在进行生产调试任务前穿戴好必须的防护设备和工作服。

2.成品(半成品)在生产调试仪器和模块之前,应确认所用到的带电工器具和普通工器具的完好及现场生产场所的开阔干燥。

3.在生产调试中涉及到用电安全和化学试剂的使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时,应该严格按照各种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试剂安全使用规程》来进行生产。

4.在调试过程涉及到仪器和模块的通电调试,应该仔细检查整个电路的导通和线路走向是否有误和线路是否短路,确认用电安全,有故障须恢复正常再使用。

5.各种带电调试工器具和工作平台应确认电源线和通电部分无破损,排除漏电安全隐患。在使用完毕这些设备后应及时的收拾保管,不可随意丢弃。

6.在使用化学试剂对仪器进行运行测试调试工作中,应该关注试剂在仪器管路中的走向,防止有漏液等非正常情况对仪器和现场环境人员带来的危险隐患。 7.使用完化学试剂应及时放置回原处保存,不可在现场随意丢弃。

车间质检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条 建立质检部各检验室用电、用水及在实验检验过程中的安全规则,预防

伤害事故发生,特别制定质检部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在通电情况下发生异常,应立即切断电

源,并通知电工来修理,不得擅自动手。

第三条 接触有毒有害液体和试剂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应穿戴好规定劳动防护

用品。

第四条 所有产生有刺激性、腐蚀性、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

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条 使用前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

操作。

第六条 对有毒有害的溶液移取时,绝不可以用中吸移液管,吸取有毒液体时,

应用吸耳球或专用工具。

第七条 使用易挥发或有腐蚀性化学试剂时必须带上橡皮手套和口罩,启开易挥

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尤其是在夏季,启开时极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第八条 凡盛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或移用过此类药品的移液

管,必须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清洗干净。

第九条 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

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拨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部门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

第十条 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沙浴或电热套,绝不能用明火,

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爆沸。

第十一条 使用各种玻璃器具,要轻拿轻放,小心清洗。避免碰破面被划伤。 第十二条 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学习并掌握所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

法。

第十三条 每次下班前检查检查电炉,干燥箱,灭菌锅等是否关闭,工作完毕切

断电源,下班时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以防失火、淹水等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