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畜牧业统计固定监测村名单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3 6:08: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畜牧业统计固定监测村名

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文字号】鲁牧计字[2008]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畜牧业统计固定监测村名单的通知

(鲁牧计字〔2008〕6号)

各有关市畜牧局(办)、监测县:

按照农业部要求,我办根据各监测县上报的村级畜牧业生产情况,采用等距离抽样法确定了生猪调出大县监测点90个村,生猪非调出大县监测点80个村,奶牛生产监测点30个村,蛋鸡生产监测点75个村,肉牛生产监测点30个村,肉鸡生产监测点55个村,作为全国畜牧生产统计监测村,现将监测村名单发给你们。

有关市县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和山东省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 1 / 2

各监测县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管理,将统计监测工作落到具体的科室,选派

专门人员负责,并保证统计员队伍稳定,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抓紧对村级统计员(或防疫员)进行集中培训,以统一对数据指标的理解,熟练掌握监测软件平台,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宏观调控以及畜牧业发展服务。

各市、县在统计监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省畜牧办计财处。 联系电话:0531-87198072 电子信箱:sdxmtj@126.com

附件:山东省畜牧业统计固定监测村名单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

山东省畜牧业统计固定监测村名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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