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9 4:14: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宿舍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1. 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 4 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
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2.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
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
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2 年 4 月 6 日起
至 2013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
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
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本项目合同期内安保宿舍管理服务费每月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
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
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