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2:32: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集团)新的管控模式,充分发挥置业集团管理中心、指挥中心的作用,确保所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到位,实现置业集团对所属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控制和协调,现结合鲁能集团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以及置业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所属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财务委派制是指由置业集团财务部代表公司直接对所属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委派和管理,置业集团财务部行使所属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权,所属公司财务部门行使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执行权。置业集团委派财务人员范围包括:置业集团控制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财务部门的经理、副经理与财务骨干人员。

第三条 财务委派工作在置业集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置业集团财务部负责,综合部等有关部门协同组织实施。委派财务人员在置业集团和受派企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置业集团控制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对外(鲁能集团以外企业)合资合作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 置业集团财务部是置业集团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资格审查、职务任免推荐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委派财务人员业务,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委派人员的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财务人员需求计划,由置业集团财务部会同综合部提出委派人员方案,报请置业集团批准后,由置业集团派出。

第七条 置业集团财务部建立委派财务人员工作档案,如实记载被委派人员工作业绩情况,做为对其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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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对委派财务人员的考核实行双重考核原则,以置业集团财务部考核为主,受派企业考核为辅,综合评价工作业绩。

第九条 置业集团综合部根据置业集团批准的财务人员委派方案,按规定履行财务委派人员职务任免、工作调动程序。

第十条 置业集团综合部对财务委派人员的党、工、团组织关系实行统一管理。被委派财务人员参加受派单位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 财务委派人员实行轮换制度,在同一单位的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果在任职期间发生不称职事件,可随时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委派财务负责人员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需要审计的,置业集团财务部组织对其实行离任或任期中审计。

第十三条 委派财务人员业务管理关系隶属于置业集团财务部,其薪酬由置业集团依据鲁能集团相关规定统一制定标准并实施考核与发放,费用由受派企业承担。委派财务人员薪酬标准由置业集团参照所在企业薪酬标准确定。

第十四条 财务委派人员除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工作外,应定期向置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本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书面述职报告。

第三章 财务委派人员资格、职责与权限

第十五条 财务委派人员任职资格

1、熟悉国家财务、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置业集团以及鲁能集团公司内部有关制度、规定;

2、熟练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具备财务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热爱本职工作;

3、熟悉被派企业生产与经营管理基础知识; 4、能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以及领导能力。 第十六条 财务委派人员工作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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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编制本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组织所属财务人员做好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有权参加本企业生产经营及企业管理等有关会议。

3、有权组织本企业资金运作和财务收支活动,监督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

4、有权制止因违反规定可能在经济上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并有权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5、有权对本企业财会人员的任用、调配、考核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 财务委派人员工作责任

1、根据置业集团授权,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各项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本公司采集会计资料完整性和财务会计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2、负责对本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实行成本、收入、利润指标管理,严格按照置业集团批准的财务预算组织和控制公司的财务活动。

3、组织本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时上报置业集团经济活动与分析资料,通过经济活动分析,对本公司的承包指标、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变动趋势作出评价,准确地把握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切实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作用。

4、参与本公司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努力控制工程成本。 5、提出项目资金运作方案,根据置业集团确定的资金运作方案,负责本公司融资工作,确保公司资金需求。

6、负责本公司税收管理,认真研究国家和所在地税收管理规定,加强与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联系,通过加强税收筹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7、参加项目销售方案制订工作,并根据置业集团批准的销售方案协助抓好落实工作。 8、参与制定公司土地运作方案及合资、合作经营方案,合理选择土地及项目运作模式。根据置业集团决策意见,执行和落实土地运作及合资、合作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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