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核心区“1+4+1”政策体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4:50: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金科服科技项目小课堂之北京市核心区“1+4+1”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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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核心区“1+4+1”政策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调整对核心区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根本途径。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迫切需要核心区跟踪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因势而谋、应时而动、顺势而为,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强化创新引领和辐射作用,努力由全球科技创新“跟跑者”、“同行者”向“领跑者”跨越转变。

(二)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落实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定位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科技创新作出了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对首都城市核心功能作出了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赋予了核心区新的战略职责,对核心区提出了新的要求。核心区既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担当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更要服务首都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当好首都科技创新的领头羊。核心区必须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首都核心功能的优化调整提供重要支撑。

(三)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核心区自身实现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当前核心区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内部空间资源约束趋紧、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逐渐削弱,外部竞争压力加剧,再造核心区发展新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亟待核心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飞跃、产业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服务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创新的引导作用,明确支持方向、聚焦支持领域、创新支持方式、优化支持力度、细化规范支持标准为原则,以把核心区打造成为各类高端创新创业要素聚集辐射中心、最具吸引力的创业中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为目标,构建聚焦化、特色化、普惠制、结果导向型的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创业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将核心区打造成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更加完善、高端创新创业要素有机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速涌现、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产业结构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沃土创业热土,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打造最富吸引力创新创业高地

1.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技术创新供需对接和技术研发基础支撑服务,加快构建网络化、特色化、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撑体系。鼓励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专业园区等各类创新载体建立“创新导师”队伍,按市场化方式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专业服务,拓展企业端创新前瞻性。

2.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集中办公区等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和整合创业服务资源的公共平台。支持各类创新型孵化器与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产业园等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合作对接,加快构建面向创业全过程的服务支撑体系,同步形成高成长性毕业企业跟踪筛选和落地机制。

3.优化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引导科技金融特色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建立支持科技创新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加大对早期创新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交易及并购重组,鼓励企业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壮大。

4.营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与技术转移平台建设,鼓励平台面向企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创新主体,提供信息发布、竞价交易、服务支撑等基础服务。支持企业购买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水平。加速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和技术转移机构聚集,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和技术转移机构发展。

5.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开放的互联网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和专业数据分析系统,为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加快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逐步构建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体系。加快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用融资等领域推广应用,鼓励企业购买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产品或服务。

(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支撑核心区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1.加速存量创新资源聚变。与高校院所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撬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符合核心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或团队“带土移植”、“带技创业”,充分激发创新人才的创业活力。鼓励驻区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职岗位或专门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驻区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界定,对购买专业服务的费用给予补贴,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储备库。

2.聚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强化创新创业人才激励,鼓励各类人才在核心区创新创业,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多方位支持,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落地生根。强化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支持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人才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创新创业服务,加快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面向全球遴选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形成企业引、社会评、政府跟进配套支持的人才服务新机制。

3.优化初创和高成长企业发展土壤。设立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初创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优化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发展土壤,打牢区域创新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

4.支持国际化品牌化的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区内企业举办、申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和重要科技会议、产业论坛、行业国际会展等专业交流活动,依托重大创新创业活动不断发现、筛选和储备一批未来的种子企业和项目,为实现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储备创新生力军。

5.完善需求拉动创新机制。加快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新模式,积极运用定制、首套购买和示范项目等政府采购方式推进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

(三)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核心区的创新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