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41: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试行)
具体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活动的通知》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将在每学期开展评选“文明寝室”、“星级文明寝室”的活动,并予以奖励,以此表彰优秀、激励先进,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氛围,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文明寝室、星际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友爱,互帮互助;自觉参加各项问题活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和提高,学习气氛浓厚。
2、寝室布置健康向上,整洁美观,积极上进。
3、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注重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卫生;做到不乱抛杂物,不乱泼脏水,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学期卫生抽查无不合格现象。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不私调寝室,爱护公物(含不私换寝室门锁),不私接电源,不使用违规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不抽烟,不酗酒;遵守作息规定,无延迟返校或者擅自外宿等情况;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宿舍区设摊经营,上门兜售等,寝室成员没有收到学校通报或纪律处分等现象。
5、安全防范意识强,人走灯灭,人走关好门窗,不留宿外客,寝室成员就寝登记工作完善,不乱停放自行车,能配合保卫部门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火检查工作。 二、评选办法
各系(部)根据平时检查情况,以所有年级学生寝室总数的35%作为基础推荐寝室,如达不到相关比例则按实际情况推荐。评比人员在全院所有参评寝室中选取出50%—80%不等的各级别文明寝室若干。 三、表彰奖励办法
1、评比结果将在全院予以公示,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系(部)或有关部门。
2、各系(部)星级文明寝室活动开展的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成绩突出的系(部)予以表彰与奖励。荣获“文明寝室”、“星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将按照星级不同给所在系(部)加管理考核分1—8分/个。寝室成员在期末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加操行分5—10分,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在学院其他各类评优中,或建立的寝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星级文明寝室活动开展的情况是辅导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体现。对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对荣获“星级文明寝室”的寝室学生,各系(部)、班级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加分,以此鼓励。 四、其他事项
1、检查评比过程中获得推荐的星级寝室,检查、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 2、检查评比过程中未推荐的其他寝室,在检查过程中若出现三次以上检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报请学工部对该寝室成员各类奖学金、单项奖等的评选资格予以取消,对脏、乱、差的寝室以及屡教不改的寝室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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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星级文明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卫生间、阳台:要求地面、便槽干净,无纸屑、果壳等杂物,无明显灰尘污垢。 2、门前:要求门前清洁干净,垃圾及时倒入垃圾箱内,不堆放杂物。 3、墙壁:要求墙上无脚印、积尘、蜘蛛网。 4、桌凳:要求桌凳干净、整齐,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5、门窗:要求门上无鞋印,玻璃窗、橱柜无灰尘、蜘蛛网。 6被服:要求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存放整齐。
7、房间的摆设及美化:要求室内整齐、舒适,物品摆放井然有序,箱架、书架、脸盆架等干净清洁。
8、其他:日光灯、饮水机、电话机、风扇等设施整洁,无积尘、蜘蛛网、无破损现象。试行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周)制度。
备注:其他检查标准可结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及考核办法》。
“文明寝室”、“星级文明寝室”纪律行为规范检查标准
1、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早锻炼、按时就寝。 2、无正当理由不晚归或夜不归宿。
3、在休息、晚自修时间不大吵大闹及播放音量过高的音乐,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与学习。
4、不私接电线、网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5、晚自修期间不在公寓内打牌、玩电脑游戏、看碟片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或外出上网。 6、不在公寓内赌博或变相赌博、抽烟、喝酒。
7、男女生未经同意不得相互串门、未经允许不留宿客人。 8、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9、不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10、不穿拖鞋、背心进入学习、生活等公共场所。 11、不得有其他规定的违纪行为等。
(检查中发现违反某条一次,则扣除本条得分。本项评比将结合辅导员、公寓管理员、院、系(部)学生会女工部、宿管部成员和相关部门老师检查结果予以评定)
其他条件
1、 寝室成员两人次受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不能参与星级文明寝室评比。 2、 酗酒闹事、使用大功率电器一人次以上的取消评选资格。 3、 两次违反电脑使用管理制度,取消评选星级文明寝室资格。
4、 晚归二人次以上取消评选资格,一人次以上不能评选二星级以上寝室。 5、 寝室成员一人次通报批评不能评选二次以上的星级寝室。
6、 寝室成员(一人)一学期旷课达到6节以上取消评比资格(因学院工作安排需要及
病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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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星级寝室”评选检查考核细则
一、评分依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试行)及学生会宿管部、女
工部寝室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 二、评选对象:公寓学生寝室
三、评比项目:内务卫生、纪律行为规范 四、评选办法:
1、以每个系(部)所在的公寓寝室为单位,评选文明寝室、星级文明寝室,其中星级分 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2、星级的确定:
“文明寝室”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6分以上(包括6分) “一星级”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7分以上(包括7分) “二星级”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8分以上(包括8分) “三星级”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包括8.5) “四星级”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9分以上(包括9分) “五星级”全月卫生、纪律、寝室文明各项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 3、具体评比标准:
每月综合评比基准总分为10分,分为卫生和纪律行为规范两个检查大项 (1)卫生
每次检查成绩按标准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每次检查不合格扣0.1分,合格不加减分,优秀加0.1分。
每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周二、周五进行统一检查,平时不定期抽查。对于卫生做得好的,多次获得优秀以上的寝室,可适当减少检查次数,对做得较差、经常不合格的寝室,将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卫生检查标准,8项中超过3项以上(含3项)不达标评定为不合格,2项以上(含2项)不达标评定为合格,全部达标评定为优秀。 (2)纪律行为规范
纪律行为规范检查11项指标评比中,每项一般违纪每人次扣0.1分,严重违纪一次扣 0.5—2分,如有影响较大的违纪事件(如打架、夜不归宿)视其影响程度扣1—4分,并取消系评定“星级文明寝室”的资格。 (3)“四星级”、“五星级”的评选
在以上评比项外其寝室成员学习成绩较好(无补考)、思想品德好、成员之间团结友爱 的考评要求。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后产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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