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23:18: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在厅直属机关组织开展

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的实施意见

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厅属各单位党委: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立足岗位,认真开展承诺、践诺、评诺(以下简称“三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好第二轮“三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要求

本轮“三诺”活动,从今年9月开始,到明年“七一”前结束。

二、活动主题

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 三、活动重点

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扎实开展“三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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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开展“三诺”。要紧紧围绕“人民满意”主题,对照 “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基础条件和发展优势,深入研究确定具体承诺事项和推进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着眼全省、全国提出赶超目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确定的8大项26件实事,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找准创先争优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特别是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率先承诺,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紧紧围绕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服务群众开展“三诺”。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完善和巩固经常性民情走访机制,做到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群众本领。要在了解社会动态和群众诉求、排查矛盾隐患、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等方面做出承诺。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承诺事项落实,把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服务群众作为党组织、党员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紧紧围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开展“三诺”。厅直属机关各窗口单位在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突出为民服务重点,主动回应群众所思所忧所需所盼,从群众反应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事项做起,切实让群众得实惠。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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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对照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把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方法步骤 (一)公开承诺

一是提出承诺事项。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立足岗位,围绕上述重点工作任务,分别做出承诺。党组织承诺办实事事项一般不少于5项,党员承诺办实事事项一般不少于3项。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承诺。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视自身情况,本着个人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承诺。二是确定承诺事项。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和直属单位党委提出承诺事项后,填写《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践诺书》(附件1),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审定;党员提出承诺事项后,填写《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附件2),报所在党支部(总支)审定,要做到承诺事项、责任人、标准要求、践诺措施、完成时限“五明确”,确保具体实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联系实际不紧密、岗位特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修改完善或重新提出承诺事项。三是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增强践诺履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认真践诺

一是建立台账。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厅属各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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