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贫困生活动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7 15:4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帮扶贫困生活动方案

【篇一: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中贫困生帮扶实施意见,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培养和教育不完整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摆脱和消除家庭结构不完整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促进高中教育发展,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应届班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班规班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上进,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班上的活动;

三、在符合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情况之一为优先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指父母其中一人死亡)、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要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要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独生子女或两女绝育户且经济困难的;

7、除以上条件外,在同等贫困条件下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资助 (各班从条件1到条件7排序享受资助)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或取消资助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处分过的不予资助,中途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处分过的将被取消资助。.

3、不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不予资助或取消资助

4、学校、班级安排任务无故不参与、不完成的不予资助或取消资助 5、中途自动流失的学生将被取消资助资格

6、在规定的时间内材料准备不齐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三、帮扶方式

1、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县教科局《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计划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每人每期750元发放,学校按实际到位资金发放帮扶贫困生。

2、正安在筑乡友的结对帮扶。

3、香港慈恩基金的贫困生帮扶,贫困生每年500元的资助。

4、中央彩票公益金的慈惠计划贫困生没生2000元一年的帮扶。 5,、学校的对贫困生的学费减免的帮扶。 三、工作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这类学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单亲家庭,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有的是父母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这些学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

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要求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经常找他们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对他们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资助金分为三级管理,层层把关,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由总务主任发送给家长,家长给学校打电话核实,保证资助金到达贫困生手中。 四、辅助措施

1、加强组织校领导小组。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团委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监督落实各班贫困生资助;

2、认真建立好不完整家庭学生、贫困学生档案。

3、从情感上贴近缺少完整家庭关爱的学生,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4、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贫困学生。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贫困生的教育辅助:通过学校、家庭调查,确立对象,并张榜公布。

【篇二:学校帮扶贫困生实施方案】

学校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职工联系帮扶困难学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让所有学生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帮扶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帮扶对象

1、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6、残儿童以及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孤儿、单亲在校学生优先帮扶。 四、帮扶内容

1.加强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