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7:19: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医政科工作职能
1、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规划的制订。
2、组织制订本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临床应用技术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贯彻落实医政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
4、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行使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执法情况,并依法纠正其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作出的决定。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直接进行检查、监督。
5、负责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局直医疗单位绩效考核目标的制订和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7、按法律授权负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新技术的准入管理。
8、组织本辖区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9、按法定权限负责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急救体系建设,突发事故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11、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
12、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13、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医政科科长职责
1、主持医政科全面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卫生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参与制订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辖区执业医师考试工作。 4、负责医政行政审批事项的主审工作。 5、指导监督副科长做好分管工作。
王春红副科长分管工作职责
1、分工负责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包括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等审核工作。
李博涛副科长分管工作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制订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卫生技术发展规划。
2、参与全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局直医疗单位绩效考
核目标的制订和年度考核工作。
3、参与全市医院督导标准的的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 4、分工负责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审批的审核工作并依法对其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急诊急救工作,突发事件及突发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的组织工作。
6、分管科长指派的执业医师考试工作和征兵工作。 7、负责医疗机构内非法行医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 8、负责全市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9、分工负责全市科学教育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
10、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争议的受理及处理工作。
11、分工负责全市采供血管理和临床用血工作,负责全市临床检验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医疗新技术和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管理工作。
13、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金霞副科长工作职责
1、分工负责全市护理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2、负责全市护土执业注册资格的审核工作。
3、参与全市医院督导标准的的制定(护理和医院感染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