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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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标准

Q/ZYHJ03.35-2010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版 本 号: A-0 发放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0-06-10发布 2010-07-10实施

Q/ZYHJ03.35--2010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设计,对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诸如图样、计算书以及材料、结构等做出规定,使公司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化。 2 引用标准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1《管壳式换热器》 3 一般情况 3.1 图样

3.1.1 图样幅面为4#、3#、2#、1#及其1#加长。 3.1.2 出图深度符合化工设备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

3.1.3 图样应有总图和零部件图。零部件图应按制造要求绘制,例如人孔、补强圈、接管法兰、封头等均应绘制加工图,并写明制造要求用的技术条件。 3.1.4 设计总图的兰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 3.2 总图 3.2.1 图号

图号ZY XXXX — XX/ X

第几张图 第几个设计项目 年度代号 中远企业代号

图号登记表保存在资料室,设计者接到设计任务后到资料室登记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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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标题栏 3.2.3 技术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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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管口表

3.2.5 明细表

3.3 设计文件

3.3.1 图样目录由设计人员编制

3.3.2 设计文件包括技术条件、计算书、说明书等。 (1)技术条件

一般不要求编制技术条件,总图中的技术要求既为制造技术条件,特殊情况以下可以单独编制技术条件下发。 (2)计算书

a) 凡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必须进行强度计算,形成强度计算书。有安全附件时,还应有安全附件的计算书。

b) 计算书必须采用程序计算,输入应符合设计条件的要求。 C) 当选用标准的容器法兰,接管法兰、人孔、手孔可不作强度计算。 d) 卧式容器应有鞍座计算,符合不另补强要求规定时,可不作补强计算。 e) 超出规范设计的应进行应力分析计算。 (3)说明书

一般压力容器不编制说明书,其说明书的内容即为总图的技术特性表和技术要求。

对压力容器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运行、检修等有特殊要求说明时,由设计者决定是否编制说明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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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强度计算规定

压力容器强度计算,按GB150规定执行,钢制符合HG20582的要求,对某些特殊结构,例如大开孔补强、三鞍座、凸缘法兰等,按HG20582-1998钢制压力容器强度计算规定执行,并应形成计算书。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按GB150和《容规》规定执行,许用应力的最小安全系数的选取按《容规》第3.8条执行。 5 材料选用规定

压力容器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材料选用应符合GB150的规定,并符合HG20581-1998《钢制化工设备材料选用规定》 5.2 未列入标准的材料不得选用。 5.3 材料标准必须选用现行标准规定。

5.4 材料选用应优先满足设计条件要求,且不得低于标准规定。 5.5 当选用国外材料时,必须符合《容规》第2.9条的要求。 6 结构设计规定

压力容器结构设计按GB150标准执行,并符合HG20583-1999《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6.1压力容器设计中必须优先选用标准零部件结构,如必须选用非标零部件结构则应进行强度计算,合格后方可使用。

6.2 结构设计采用GB150推荐的结构,若采用其他结构,则应对结构作强度计算,合格后方可使用。

6.3 超范围开孔补强应进行应力分析。 6.4 非标支座应进行支座计算。 7 制造技术规定

制造技术规定按GB150第10章规定执行,并符合HG20584-1998《钢制化工设备容器制造技术要求》规定。

7.1容器制造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应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