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9 16:34: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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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学校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学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学校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学校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学校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学校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学校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校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学校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学校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校长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校长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