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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 21:11: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年产3000万只无纺布环保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质量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采用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站位置见附图一)2012年相关常规监测数据对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进行评价,汇总结果见表3-1。 表3-1 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2012年环境空气监测数据 监测点位 项目所在地 监测 项目 SO2 NO2 PM10 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浓度范围(mg/m3) 0.006~0.065 0.013~0.090 0.027~0.217 超标率 (%) 0 1.2 3.7 标准值 (mg/m3) 0.15 0.08 0.15 年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浓度 (mg/m3) 0.027 0.041 0.083 达标 情况 达标 超标 超标 标准值 (mg/m3) 0.06 0.04 0.07 参照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所得2012年全年323个有效监测数据可知:SO2指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和 PM10指标日平均浓度值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百分率为98.8%和96.3%,NO2年平均浓度值超标,PM10年平均浓度值超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鳌江 为了了解鳌江水质现状,引用2012年鳌江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选取了化学需氧量、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项评价指标,具体数据见下表3-2, 表3-2 2012年鳌江口渡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位置 江口渡断面 指标 结果 均值 水质类别 DO 3.68 Ⅳ COD 3.60 Ⅱ BOD5 1.18 Ⅰ NH3-N 1.132 Ⅳ 总磷 0.118 Ⅲ 根据鳌江江口渡断面的监测结果,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COD和BOD5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氨氮、溶解氧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均为Ⅳ类。总体来讲,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体受污染情况严重。故鳌江总体水质较差,其主要水质指标为Ⅳ类。 (2)龙港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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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属江南河网水系。为了解龙港内河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xx县环境监测站2012年度龙港监测点数据进行评价,龙港内河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一,常规监测统计数据及结果具体详见表3-3。 根据xx县地面水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水域目标水质为Ⅳ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要求。 表3-3 2012年龙港监测点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cr NH3-N TP BOD5 最小值 6.12 16 1.23 0.34 4.8 最大值 7.87 46 8.98 0.80 9.8 平均值 6.93 23 5.53 0.61 6.05 Ⅳ类标准值 6-9 30 1.5 0.3 6 是否超标 达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由表可知,龙港内河断面水质pH和CODcr指数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氨氮、BOD5和总磷平均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要求,为劣Ⅴ类。总体来说,龙港内河水质为劣Ⅴ类,水体受污染严重,总体水质差。主要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已无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该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点4个(布置点位置见附图三)。 监测时间:2014年6月25日(一天),昼夜各测一个时段的等效A声级; 监测仪器:HS5628型积分声级器; 监测结果:详见表3-4。 表3-4 现状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结果 评价标准 昼间 62.5 60.4 61.5 61.3 夜间 50.6 44.5 49.2 51.4 昼间 70 65 65 65 夜间 55 55 55 55 监测点位 1# 2# 3# 4# 东侧厂界 北侧厂界 西侧厂界 南侧厂界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侧厂界(临近仓前路)声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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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根据水功能区划、声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3-5所示。 表3-5 主要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项目 大气环境 保护目标 周围环境 鳌江 地表水 龙港内河 西北 180 方位 / 北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900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东侧厂界 声环境 东 10 其余厂界及厂界西、北、南 外200米范围内 / 2、敏感点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龙港镇仓前路曙光工业园内,东邻仓前路,过路是浙江森林实业有限公司,北邻东盟印业,西邻仪邦集团有限公司,南邻霞光印刷有限公司和卓雅印业。经现场踏勘,项目周围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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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

1、空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2014年起,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因此,本项目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即2.0mg/m3(一次值);甲苯参照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即,0.6mg/m3。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NOx TSP CO 非甲烷总烃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6 0.15 0.50 0.04 0.08 0.20 0.05 0.10 0.25 0.2 0.3 —— —— 4.0 10.0 —— —— 2.0 甲苯 —— —— 0.6 环 境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鳌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GB3828-2002)中的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项目附近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质 量标准》量 标 准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Ⅲ类 Ⅳ类 pH 6~9 6~9 DO ≥5 ≥3 COD ≤6 ≤10 BOD5 ≤4 ≤6 氨氮 ≤1.0 ≤1.5 石油类 ≤0.05 ≤0.5 挥发 ≤0.005 ≤0.01 铜 ≤1.0 ≤1.0 氟化物 ≤1.0 ≤1.5 3、声环境 本项目东侧厂界(临近仓前路)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3。 类别 3 4a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适用区域 昼间(dB) 夜间(dB) 工业区域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 65 70 5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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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生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4-4、表4-5。 表4-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饮食业单位规模 基准灶头数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小型 ≥1,<3 ≥ 1.67,<5.00 ≥ 1.1,<3.3 中型 ≥ 3,<6 ≥ 5.00,<10 ≥ 3.3,<6.6 2.0 75 大型 ≥ 6 ≥ 10 ≥ 6.6 85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目 表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浓度(mg/m3) 排气筒高二级 监控点 (m) (mg/m3) 40 120 15 15 3.1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4 4.0 甲苯 非甲烷总烃 2、废水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尚未纳管,故本项目近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汇流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纳管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具体标准值见表4-6和表4-7。 表4-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一级A标准 一级B标准 pH 6~9 6~9 COD 50 60 SS 10 20 NH3-N 5(8)* 8(15)* 动植物油 1 3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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