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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

作者:苏秀芬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1年第04期

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头脑中缺乏接受别人监督的意识,在工作中和集体决策时,对班子成员不同意见视为不团结。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奠定他们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权力的来源观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当行使权力者把私人目标渗透到权力行为中,就会使权力运行方向背离公共利益,给组织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观教育。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监督观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党内监督是完成党在各个时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历史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受的各种考验比以往更加严峻。任何放松主观世界改造的党员干部,如果没有组织、群众和法律的监督,就很容易迷失方向,蜕化变质,最终走向人民的反面。大量事实说明,那些道德素质不高而又不接受监督的干部很容易走向社会的对立面,就是好干部,如果失去了监督,也可能变坏。

三是深入做好警示教育。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纪委的要求,以刘志华、于幼军、朱志刚、王益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有效地抑制了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如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反腐败成果展,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影响力,使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腐化堕落与缺少监督有着内在的联系。

强化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宣传教育不力、监督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等原因,导致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只要自身利益不受影响,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惹事生非”,自找“麻烦”。党员群众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强化他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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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其投身于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整个监督活动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为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意识。 一、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要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认识到,在我国各种形式的监督本质都是属于人民的监督。如果“主人”把权力委托给“仆人”去行使,而不对“仆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这既是对“仆人”不负责任,也是对“主人”自己不负责任。从党内来讲,所有党员都是党内的主人翁,有责任和义务对违背党的意志、损害党的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如果放弃了监督的权利,就没有尽到一名合格党员应尽的责任。再从现实情况看,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风不正,贪污腐败,不仅严重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也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最终损害的还是党员群众自己的利益。增强党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必须把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下级党组织,有些重要事情应该在党内先讨论,使党员享有必要的知情权;要把吸纳党员群众的意见作为党委决策的重要程序,使党员群众享有广泛的参与权;要把“群众公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尤其对那些自身要求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能够及时调整或撤换,使党员群众具有真正的选择权。这样才能真正激发起党员群众参与党的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引导党员群众确立正确的民主观,善于运用民主监督权利。目前,许多党员群众对党内监督知识和监督的基本程序知之甚少,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乱发牢骚、乱写告状信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要反复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宪法、刑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党员群众参与对领导干部及重点部门的监督是党员享有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党员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无疑有利于党内监督效率的提高。教育广大党员群众既要克服畏惧心理,大胆行使监督权,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又要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一切监督行为都要符合程序和法律法规,不能无端猜疑,更不能挟嫌诬告。

强化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监督的意识

党内监督职能部门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践证明,一些党内监督职能部门之所以不能认真履职尽责,软弱乏力,甚至放弃监督,与其不良的监督心态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为:有的认为党委成员、领导干部在任用之前都经过了组织的严格考察,对这些人“勿须监督”;有的觉得,在现有体制下,各级纪委处于“既监督你,又归你管”的状况,对同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感到“不便监督”。更多的人感到,自己的升迁、调动、福利等切身利益都受制于同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如果监督过于认真,最终倒霉、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因此,只有帮助职能部门克服上述种种认识偏差,努力增强他们对党的事业、单位建设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才能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尽心尽责地做好党内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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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原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