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2:26: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芃1.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2006

年卷一第14题-单选)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考点]确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分析][1]《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C

项为正确答案。而D项是取得国籍的方式。

[命题思路]公民是宪法上地重要概念之一,确定一个人是否为该国的公民主要看其国籍。而国籍的

取得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此题的目的在于考察确定国民资格的依据和国籍的取得方式之间的区别。

[常见错误]大多数考生没有仔细审题,误选了D。

[法条导读]考生在复习这个知识点时,应当注意下列内容及其法条: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

中国国籍(《国籍法》3、5、8、9、13)。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国籍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是统主义的体现,第5条的“但书”是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的体

现。国籍法第6条是出生地主义的体现,注意其适用对象。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4、国籍的加入、退出和恢复应当申请获得批准(国籍法第7、10、13条)。国籍申请的受理机关与

审批机关是不同的(《国籍法》第15、16条)。

(1)受理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

机关和领事机关。

(2)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公安部审批。 答案:C

年卷一第60题—多选)

羇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

保障人权。”宪法的此次修正使保护公民的人权有了根本法的法律依据。我国尚没有关于保护隐私权的专门规定,通常通过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来保护隐私权。A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需注意的,我国涉及隐私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届时,对隐私权的保护就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

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C、D两项显然违反了第37条的规定,属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一定条件辖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条件是:(1)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2)只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在B项中,并非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起对犯罪行为的追查,而是公民个人,而且是由法官对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不符合公民通信秘密受到限制的条件,B项的做法侵害了公民的通信秘密。

[命题思路]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涉及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注意把握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限制。

[法条导读]

公民人身自由也有一定限制,注意其与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限制的区别。公民基本权利的内

容几乎年年都考,每项权利都可能成为考查的内容。考生应着重掌握宪法第33-41条规定的权利,其他权利也应有所了解。

答案:A、B、C、D

年卷一第10题—单选)

肀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2004

A.环境权B.平等权

肈 C.出版自由D.受教育权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分析][1]宪法第二章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其中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即我国公民享有平等权。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即我国公民享有出版的自由。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虽然拥有良好的环境是公民的正当要求,但在宪法第二章中并没有关于环境权的规定。因此,A项应选。

[命题思路]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结合法条的相关规定着重记忆教材的内容,比较简单。 [法条导读]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以及一些特殊主体享有的权利等。宪法关于环

境的规定体现在总纲的第26条,即“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罿

答案:A

年卷一第57题—多选)

薆4.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2004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分析][1]《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

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可见,A、B、D项是对该条的正确理解。C项错在“任何国家机关”,根据41条的规定,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机关应为“有关国家机关”。

[命题思路]

本题直接考查对宪法第41条的记忆和理解,比较简单。注意准确记忆法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