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16秋学期《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9:07: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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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秋学期《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 30 道试题,共 60 分。)

1.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制定法解释方面的差异鲜明的表现在() . 对待法典的态度上 . 对待解释方式上 . 对待法官的态度上 . 对待判例的态度上 正确答案:

2. 作为裁判事实形成基础的经验,不包括:() . 一般社会经验;

. 法律共同体的职业经验; . 个体直觉和经验; . 原初事实 正确答案:

3. 普通法系的法官面对先例的时候、不属于法官选择的是() . 遵循先例 . 区分先例 . 推翻先例 . 变更先例 正确答案:

4. 法学教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讲解释义,这种解释而属于() . 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非正式解释 . 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

5.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 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 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 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正确答案:

6. 法学方法论属于法理学体系中的:() . 存在论 . 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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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论 . 社会结构论 正确答案:

7. 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 . 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 . 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

. 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 正确答案:

8.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 比较解释 . 历史解释 . 体系解释 . 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

9. 在英国、相对其他国家而言、特殊的解释方法有() . 文义解释 . 黄金规则 . 体系解释 . 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

10. 下列不属于内部体系特征的有() . 位阶性 . 开放性 . 演变性 . 统一性 正确答案:

11.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 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 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正确答案:

12. 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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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 《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 《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 《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 《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

13. 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 扩大解释 . 文法解释 . 目的解释 . 历史解释 正确答案:

14.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 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 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 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 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正确答案:

15. 杨某是某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处长,为某承包商承建的某段高速公路立交桥绿化工程结算问题向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打招呼,使该承包商顺利地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收受了该承包商的10万人民币。一审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受贿罪,撤销一审判决,宣告杨某无罪。理由是,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其人、财、物均归该省所管辖的某市的人民政府管理,因此,该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与该工程建设指挥 . 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 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类比推理 . 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 . 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正确答案:

16.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 甲的观点①和②

. 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