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 - 图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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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罗秀王氏宗祠 /前15米,后1米,左2米,右墙为界/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10米 8米

27 秀罗当铺 前6米,后3米,左、右墙为界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6米 6米 28 下弯九厅十八井 四周各10米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10米 7米 29 大石门村 旧村四周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20米 8米 30 安和黄坑邝屋众厅 待定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20米 8米 31 营前老街 待定 保护范围外四周各延伸20米 8米

除上表所列文物保护单位以外,上犹县还应重点保护赣南森林小铁路和上犹江水电厂大坝。应按照赣州市政府《关于加强赣南森林铁路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5]39号)的要求切实保护好森林小铁路及其路,并认真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上犹江水电站拦河大坝的安全管理。

第110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上犹县的风景名胜区主要包括陡水湖风景名胜区。

规划期内,应在全面保护自然山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体现《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提出的“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将陡水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融自然山水生态、科研科普教育、水上娱乐运动为一体,地域文化独特、湖岛景色秀丽、基础设施完善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陡水湖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分区、游览设施建设、景观营造等应符合《陡水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的相关规定。

第111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

按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切实做好“上犹客家门匾习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进一步挖掘上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空间载体予以严格保护和精心修缮;应对传统工艺、技艺以及企业和艺人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鼓励民间传统手工艺人家庭传承或带徒传艺,积极拯救和振兴濒临失传的艺术价值较高的传统工艺技艺;挖掘整理传统技艺和工艺制作流程,拍摄编辑成传统技艺专辑,建立传统技艺档案资料。对于具备强烈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项目如九狮拜象、古法造纸等,应积极申报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第十三章 城市“三旧”改造规划

第一节 旧厂改造规划

第112条 旧厂改造策略及措施 (1)促进布局分散且对居民生活存在较大影响的企业其进园入区。主要包括黄埠镇北侧的多家加工厂,应推动其进入黄埠工业园区。

(2)坚决关闭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污染型企业。如造纸厂、钢铁冶炼厂等,原厂区占地可通过合法手续转变为经营性用地。

(3)通过产权置换、企业转型等手段,促进经济效益不佳的旧厂转变经营行业。仙人陂工业小区内的玻纤加工厂,可以向物流业转变;城区内的小企业,可以向商住经营转变。

(4)保留城区内经营状况良好、对周边居民生活不产生显著影响的企业,对其厂房的外观风貌进行整治,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

第二节 旧村改造规划 第113条 旧村分类

根据旧村的特征不同,可以将旧村分为饱和型旧村、生长型旧村和潜在型旧村。饱和型旧村指的是处于集中的城市建设用地内、建设密度大、已基本无地可用的村庄;生长型旧村指位于城市现状建成区的边缘、集体土地部分或者全部被城市征用的村庄,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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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形象正向饱和型旧村演变;潜在型旧村指的是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距离城镇建成区较远的村庄,在城镇建设范围没有拓展至本地区之前还将保持村庄建设形态。

第114条 饱和型旧村改造策略

根据饱和型旧村所处区位以及现状建筑质量的不同,饱和型旧村改造策略又可以分为综合整治和整体改造两种类型。

综合整治策略适用于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较好、不对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村庄,上犹县应进行综合整治的村庄主要分布在东门、备田和水南等组团。综合整治的村庄应重点提高居住生活环境,打通城市道路,按照城市规划与建设标准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公共空间,拆除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违章违法建筑,并重点关注主要街道景观风貌的整治与塑造。

整体改造策略适用于建筑质量差、建筑风貌与城市景观风貌格格不入的村庄,上犹县应进行整体改造的村庄主要分布在茶亭组团。在改造过程中,应引入市场开发力量,按城市规划标准建设城市社区,提高城市居住环境的宜居性。

第115条 生长型旧村改造策略

生长型旧村主要包括东门村、滨江村和黄沙村的部分地区。

对于生长型旧村,首先应预防生长型旧村向饱和型旧村演变,改变对失地农民采用宅基地安置的模式,采用集体安置模式,促进农民独立居住向城市社区居住演变;其次,应制订本地区的详细规划,预先安排村庄各类建设用地,引导村民合理合法建房;再次,应对现有村庄居住环境进行梳理整治,对于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村庄构筑物予以坚决拆除。

第116条 潜在型旧村改造策略

潜在型旧村主要包括南塘村、南河村、南村村和黄沙村。 应该对村内的居民建房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制订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避免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村庄集体用地时,必须杜绝宅基地安置模式,按照城市规划与建设标准建设城市社区,引导村民真正转变为市民。

第117条 旧村改造政策措施

(1)探索有利于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政策

征用集体土地时,根据村民意愿选择货币补偿或土地返还,返还村集体的用地属国有用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中;

固化宅基地,对符合分户条件的人数按一定标准进行固化,村庄居民合法拥有的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参股或买卖的形式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2)及时编制各类村庄居民安置点规划

编制各类型村庄详细规划,对村域内新的住宅建设按照规划进行管理和控制,鼓励以村民公寓建设的方式建设村民住宅,对以村民公寓的方式建设住宅的可在人均建筑面积等指标予以奖励。

(3)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采取将土地征用补偿金与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为失地农民投保。对于失地农民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民政部门可根据城镇低保政策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4)开展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安排资金用于失地农民培训,开展订单培训或定向培训,强化农民的就业意识、敬业精神,提高素质,使失地农民尽快进入就业岗位。

第三节 旧城改造规划 第118条 旧城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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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旧城西至梅水河、南至上犹江、东至解放路、北至上西村路,面积约12.8ha。 第119条 改造与更新策略 (1)保护历史风貌

注重对整个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感受,通过对区域内主要建筑结构的加固与建筑构件的维护,保持现有整体风貌。

(2)整饬城市风貌

制订切实可行的旧城城市风貌整治规划,坚决拆除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建筑,以及建筑结构严重损毁、建筑风貌与整体风貌存在较大冲突的建筑;在上犹江江畔沿线开辟较为宽阔的沿江绿地,形成良好的公共空间。

(3)置换城市功能

利用旧城区内具有独特地域性的建筑风貌,建设上犹县旅游商品集散基地,集中销售特色旅游产品,提高旅游附加值,并为旧城区注入新活力。

(4)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完善旧城内的道路结构,修缮中山路、中山巷、东山巷路面质量,改善旧城区内给排水设施,在上西村路和中山路间形成新的东西向通道;破旧建筑拆除后,应保留为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

第十四章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120条 用水量预测

参考同类型城市的用水量标准,规划远期上犹综合用水量指标取500 L/人?天,规划远期最高日用水量7.5万m3/天。

第121条 水厂建设

保留现状上犹自来水厂,同时新建上犹县第二自来水厂,规模为6万吨/日,占地6.6ha。新建第二水厂取水口位于南湖水库,取水能力依据其水厂设计规模,并对取水口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第122条 水源选择

以上犹江为上犹县城城区供水主供水源。 第123条 管网布局

城市供水分为上犹城南、城北以及黄埠三片,确保供水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由水厂通过管道直接供给。二座水厂联网供水,在规划区内部主要以环状网布设管道,并辅以局部树枝状网,供水压力保证在0.35—0.45Mpa。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124条 排水体制

老城区在近期内积极推动雨污合流式排水向截留式合流排水转变,远期采用雨污分流式排水体制。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式排水体制。

第125条 污水量预测

以平均日综合用水量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最高日综合用水量为7.5万m3/天,给水日变化系数取1.3,产污系数取0.85,则规划远期平均日综合污水量约为4.9万m3/天。

第126条 污水量排放水质标准

凡排入上犹县污水管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国标CJ18-86规定;凡直接排入水体的污、废水应符合国标TJ36-79及国标GB8979-88之规定。

第127条 污水处理设施

大力推动上犹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近期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用地按4.2ha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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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规模达到5万吨/日。新建黄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

完善上犹城市道路下污水管道,新建黄埠工业园污水干管,将上犹城区和黄埠镇污水分别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128条 雨水重现期

上犹暴雨重现期采用1年设计。 第128条 流量公式

Q=ψ?q?F(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升/秒;ψ—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a) 第129条 暴雨强度公式

式中:P—设计重现期,t=t1+mt2,m—折减系数 m=2—暗管 m=1.2—明渠 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130条 负荷预测

上犹城区2030年电量为52600万千瓦时,年最大负荷104MVA。 第131条 电网规划 (1)220KV网络

远期新建220KV万罗变电站,主变容量达2×150MVA。220KV进线二回分别由规划500KV赣州西变、220KV燕丰变引入。110KV出线主要向城区上犹变、黄埠、油石、寺下、中稍五座110KV变电站供电。变电站用地面积按2.5ha预留控制。

(2)35KV及110KV网络

规划近期对35KV军田(营前)升压改造成营前110KV变电站,主变装机容量为40MVA,电源由燕丰—龙潭电站110KV线路破口接入,用地面积按0.6ha预留控制。规划110KV上犹变进行增容改造,主变装机容量达2×31.5MVA。新建110KV黄埠变电站,主变装机容量为40MVA,电源由燕丰—上犹变110KV线路破口接入,用地面积按1.2ha预留控制。

规划远期对35KV油石变升压改造,主变装机容量为3×40MVA,用地按0.6ha预留控制,电源由220KV万罗变电站接入。新建中稍110KV变电站,主变装机容量为3×50MVA,电源由220KV万罗变电站接入,用地面积按0.6ha预留控制。营前110KV变电站扩容,主变容量达3×40MVA。黄埠变电站扩容,主变容量达3×40MVA。

第四节 通讯工程规划 第132条 电信市话预测

规划期末主线普及率将达到30%,按1:1.3配线,上犹本地交换网容量将达到15万线左右。

第133条 电信局所规划

对上犹县电信支局扩容至15万线,同时新建黄埠电信端局,占地面积按200平方米预留控制。

第134条 邮政设施规划

上犹县邮政局按三级中心要求改建扩容,增加邮政所数量,在城区新建3处邮政所,占地面积按200平方米预留控制。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35条 用气量预测

上犹县城近期天然气用气量为85万m3/年,远期天然气用气量为470万m3/年;近期液化石油气用量为2230吨/年,远期液化石油气用量为3120吨/年。

第136条 气源选择

与赣州市中心城区燃气管网对接。新建LNG储配站一座,位于黄埠镇东北侧,占地约4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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