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合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1:30: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项目选址位于“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环境空气属于GB3095中的二类功能区;附近最近的水体为新店溪,属于地表水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新店溪距厂界约800m,距窑尾排气筒最近距离1500m;该区域离居民区较远,最近的居民点距富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界约650m,能够满足水泥厂600m卫生防护距离,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对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建设中将对路面及装置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设施底部均高于地下水位;富阳市主导风向为SSW,项目附近的环境敏感点位于本项目的上风向。

经对《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 50634-2010)等关于选址的规定与本项目选址条件逐项分析,本项目选址在富阳南方水泥厂现有厂区内进行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是可行的。 1.3.4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推广发展的产业,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当地的固体废物处置问题,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准入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的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其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显示,周边群众和团体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当地的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 50634-2010)中对选址的相关规定。综上,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除环境敏感点的TSP和PM10日均浓度均超标外,SO2、NO2、氟化物、汞、铅、六价铬、二噁英在各监测点的监测值均能够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功能区标准,环境敏感点的TSP和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超标的原因有四:一是富阳南方水泥生产过程排放TSP和PM10,二是三江矿业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三是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四是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所致。

2.1.2 地表水环境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各监测断面均有超标现象,超标因子以CODCr、DO、BOD5、总磷、总氮为主。从超标污染因子来看,周边地表水主要受生活污水直排和农业面源污染为主。 2.1.3 地下水环境

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2.1.4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除厂界大门监测点噪声达标外,其他监测点声环境现状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量在17.1dB(A)范围内,由于厂区位于山区内,最近敏感点距离南厂界有650m,因此生产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1.5 土壤

厂区内土壤呈偏碱性(pH>7.5),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中,除新店村镉超标外,其他监测点及监测因子均能达标。新店村pH偏酸性,镉稍有超标,比标值为1.07,新店村土壤pH值偏低主要是因为该区耕作土壤为红壤,镉超标可能是该地土壤矿物组成中镉本底较高。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确定为6km×6km。 (2)噪声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沿厂界外200m范围。 (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废水依托富阳南方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4.3规定,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低于三级,因此仅简要说明排放的污染物类型、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4)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1)

的规定,三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说明地下水分布情况,结合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监测,通过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或类比预测分析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现有水泥厂区内,属于技改项目,根据HJ19-2011,只做简单的生态影响分析。

6环境风险

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确定距离源点3公里的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排放情况见表3.1-1。

表3.1-1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情况一览表

项目 废水 内容 废水量 CODcr NH3-N 粉尘 HCl 氟化物 废气 汞 铬 镉 铅 固废 实验室分析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 产生量 500 0.10 0.001 2.124 20.0 10.400 0.230 0.099 0.016 1.44 5 3 排放量 0 0 0 0.001 6.0 3.120 0.115 0.051 0.008 0.72 0 0 排放去向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全部回用 回窑,综合利用不排放 环卫部门收集

3.2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周围的环境状况,本评价的重点为项目的工程分析、废气、废水和废渣排放及事故风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同时兼顾声环境和固废的影响分析。主要保护对象见表1.7-1。

表2-17 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 距离(m)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厂界 距窑尾排 距离 气筒距离 1 新店村 2 包家淇村 3 下际村 4 蛇浦村 5 新桐乡 6 新店溪 SE S S NE S E 650 1300 2700 1800 2200 800 1200 1500 3000 2500 2300 1500 规模 人口 642 2438 547 1010 13635 / 户数 229 808 201 356 4725 / 程浦村 镇区 / 地表水Ⅲ类 新桐村 环境空气一类、声环境2类 行政 区划 保护级别 7 富春江 E 1700 2400 / / / 地表水Ⅱ类 注:“方位”以项目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相关参照点的最近距离。

图3.2-1 周边环境概况图

3.3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3.3.1 环境空气

本项目利用富阳南方水泥现有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和燃料投入回转窑中,水泥厂不新增产能,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SO2、NO2、CO、TSP、PM10等常规污染物,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在环境空气敏感点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因此,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3.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废水收集后,依托富阳南方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

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3.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对厂区道路及装置区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在装置区周边设计建造防洪排涝设施,能够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维护,本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废水零排放。

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预计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太大影响。 3.3.4 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山谷型地形内,四面环山,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650m处的新店村,且与水泥厂之间有山相隔。四周山体作为水泥厂噪声的天然屏障,具有较好的阻隔作用,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3.5 固体废物

各类固废均可落实处置途径,实验室分析废物作为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内焚烧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4 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