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土地的使用性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0:19: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 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3 第三章蓝线、绿线、黄线控制4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5

第五章建筑间距6 第六章建筑物退让9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12

第八章配套设施规划14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17

第十章绿地控制18 第十一章城市设计控制19 第十二章市政工程规划22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24

附录1:名词解释25

附录2:文本用词说明26

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2004-2020)》、以及台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 本规划是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本片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下一层次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片区位于椒江老城区核心地段,东起解放北路,西到轮渡路,北以工人路为界,南至中山西路,总用地面积约为32.2公顷。 第四条 控制规模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控制规模为9500人,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32.2公顷。

第五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七条 文本中有下划线的文字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八条本片区规划功能定位为:集购物、办公、居住、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业街区。

第九条 本片区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GDJl37-90)规定的规范。一般应按照本规划所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