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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
筑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单位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市函[2013]133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11.05 【实施日期】2013.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单位
的决定
(建市函〔2013〕13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已圆满落幕。通过层层选拔,由全省16个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2个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和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19支代表队,共96位选手,参加了镶贴工、电焊工、燃气灶具维修工3个工种的比赛。经过激烈角逐,谢双磊等3位选手获得一等奖,孔德明等6位选手获得二等奖,刘玉等9位选手获得三等奖,张尚晖等18位选手获得优胜奖,谢明磊同志获得 1 / 2
优秀助手奖;合肥市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马鞍山市代表队、宿州市代表队获团体二等
奖,芜湖代表队、滁州市代表队、铜陵市代表队获团体三等奖;蚌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黄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建八局四公司安徽分公司获优秀组织奖。现将本届大赛获奖选手、助手和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予以通报表彰。
现决定,对一等奖获奖选手授予全省建筑行业“徽匠”状元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对二等奖获奖选手授予全省建筑行业“徽匠”标兵荣誉称号;对三等奖获奖选手授予全省建筑行业“徽匠”能手荣誉称号。对各工种第一、第二名获奖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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