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32: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设监理
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者来说,监理的职责耳熟能详,简明的阐述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责”,这是2013版监理规范对监理的定义,也是目前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管理层对监理工作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这其中“三控”——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监理职责的重点内容,在监理工作中占有核心位置。 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都包含实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即“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这三大目标的管理与控制是项目各参建方都必须实施的。当然对于不同的参建方来说,进行这三大目标的管理与控制所采取方式和侧重点又有所区别。
监理单位受业主方委托,委派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是工程现场除业主方、施工方之外最重要的责任主体。尽管监理被认为是独立的第三方,但从委托关系方面看,监理的职责其实是代表业主实施的项目管理,监理方的“三控”行为,总体上应归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管理与控制体系。而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最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也同样面临项目管理三大目标控制的要求,同样需要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作为不同的工程项目参建主体,监理方的“三控”与施工方的“三控”在侧重点与控制手段上有本质的区别。
1 质量控制
监理方的质量控制,其实质是业主方的质量风险防范与控制行为 因为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人员,并不自身组织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工程直接投入,而是采用经济合同关系,业主将此项工作发包给更加专业的施工方(或叫承包方)。从业主角度看,工程质量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施工方是否投入足够的资源(人员、设备等)来保证工程质量;二是施工方是否会为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三是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时施工方为减少损失可能会采取掩盖隐瞒的行为从而造成质量隐患或降低工程质量。为避免出现以上质量风险,相应地,其风险防范措施对应包括:对施工方(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检查,对施工用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中各阶段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检查,以保证最终工程产品为合格工程产品。
目前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现的就是业主方质量风险防范而采取的对应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施工方的管理体系与施工组织计划,以确定施工方是否投入了合理的资源,是否具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并制定了较完备的组织实施计划。
(2)施工材料或设备进场检查,从施工生产源头保证质量可靠。 (3)对重要隐蔽工序进行质量检查,保证被隐蔽的工序产品质量合格;对测量成果以及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检验批产品则要求施工方整改或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保证随着工序流程的进行,每一分项(阶段)产品质量合格。通过以上的控制手段,以达到最终工程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业主的使用要求。
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是施工(生产)过程的直接实施控制
施工过程,其实就是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工程产品的质量是直接由施工操作人员的生产过程所决定的。工程产品质量的直接决定因素有四方面:一是合理的生产组织策划,二是合格的原材料;三是有成熟合适的操作工艺;四是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流程要求尽职操作。 这四方面因素涵盖了施工方的计划与组织系统、技术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工艺控制系统。一般来说,目前所采用的工艺技术都是比较成熟的,而且有完整配套的技术规范体系,同时工程所用原材料或构配件,供应市场也已成熟配套,因此技术标准的提供与原材料质量控制相对容易实现。难点在于如何能够控制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范要求操作并严格执行工序检查与交接要求。
现阶段,各施工单位普遍存在施工人员流动频繁且技术素质较低的情况,所以是否能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采用正确且尽职的操作是最关键也最难以控制的环节。通常采取的方法为加强岗前培训、施工前技术交底、样板先行以及加强施工人员自查、互检(工序交接检验)与专职质检员工序检验的“三检”质量保证程序。
监理方的质量风险控制行为与施工方的质量保证控制行为的界限 监理方质量控制与施工方的质量控制,其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区别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界定,其一是工作内容,其二是工作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