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20:34: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贵诚煤矿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矿长:张泗新 生产矿长:宋贵福 从工程师:马兴东
第一部分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做好防治煤与瓦 。 第二条、 矿成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
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 长 成 员: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 程师、技术科科长、安检站站长、机运工区区长、地测科科长、 通风区区长、技术员、调度室主任、救护队长、施工单位区长、技 术员、抽放工区区长、
技术员等。
第三条、 防突领导小组负责防突措施的制定、落实、监督、指 导、
协调等各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会,对存在的问题定 人时
间解决。
第四条 、防突措施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后,交各分管副总工 程
师组织实施,分管副矿长、各业务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对防突措 施
的组织、落实、实施负责。
第五条 、通风工区是防突管理的主体部门,职责为: -1 1、根据地
测科提供的地质预测预报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 技术组织措施》 ; 2、进行各种抽、排放钻孔的设计,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 计施工; 3、执行防突措施后对防突措施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验证; 4、进行各种参数测定和防突设施的管理; 5、收集有关
的防突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6、每月出具防突计划; 7、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必须在突出地点清理完十五天内将填 好的突出卡片报
集团公司通风部和总工办。
第六条、 地测科负责防突头(面)的瓦斯地质、构造分析、探 煤
钻孔设计及成果整理、分析,并各种钻孔设计进行现场放线。 第七条、 技术科根据防突管理需求提供相关资料;在进行相关 设
计时,必须充分考虑防突需求。
第八条、 机运工区根据防突需求确保防突头(面)的供电系统 合
理可靠,定期进行电气设备检查,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第九条 、安检站对防突措施的执行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防突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完成本 质
范围内的防突工作。确保防突措施的现场施工安全。
第二部分
第一条、 地测科每月初将本月地质预测预报发至通风工区和 各施
工单位。
防突措施编制、审批 -2
第二条 、通风工区接到地测科提供的地质预测预报后,编制防 突
头(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
第三条、 《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以《防 治
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 《水矿集团公司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实施办法》
及《地质预测预》为依据进行编制。
第四条 、《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完成后, 由总
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通风工区技术员对会审意见进 行详
细记录,会审结束后将会审意见交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第五条、 《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会审完成后, 通
风工区必须在 3 天内将经审批的《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 措施》发至各施工单位并建立收发台账,收到《专项防突设计及安 全
技术组织措施》的单位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 《专项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通风工区负 责
编制,技术科、地测科、机运工区负责按通风工区要求提供相应 的
图文资料。
第七条、 技术科、地测科、机运工区提供的图纸必须按正规图 幅、
图例、比例绘制,并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查签字后交通风工区。
第三部分
防突头开工准备
第一条 、防突头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将《专项防突设计 及
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对所有职工进行传达并在措施传达签字单上 签
字。
第二条、 防突头开工前必须完善防突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防 尘
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以及通讯电话等。
第三条、 防突头开工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打钻预抽及防突效果 检
验,并在开工前 2 天将其结果书面送达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条、 防突头开工,至少提前两天由调度室牵头组织通风工 区、安检科、机运工区、施工单位等现场验收,确认符合措施规定 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