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整改扫尾工作汇报材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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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主体改革扫尾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

(2011年10月13日)

市林改督查检查组:

在这秋末冬初的时节,你们身受市林改领导小组的委托,带着对永善人民的关心莅临我县检查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你们的到来,既是对我县林改工作的检验,又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在此,我受安书记、张县长委托,谨代表县委、政府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永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工作整改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简概

永善县位于云贵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边缘,乌蒙山脉西北面,金沙江下游。东与绥江、盐津、大关相连,东南连昭阳区,西北与四川省金阳、雷波县隔江相望,是云、川两省六县的结合部。最高海拔3199.5米,最低海拔340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气候特征。金沙江流经县域9乡(镇)168.2公里,“西电东送”的国家重点工程——世界第三大、中国第二大的“溪洛渡”水电站坝址距县城仅3公里,有着下连“向家坝”、上接“白鹤滩”,“一肩挑两站”的独特区位。

全县辖15个乡(镇)137个村(居)委会278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85万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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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面积2789平方公里,按2004年修编数据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192.33560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6.5%。其中国有林面积58.375万亩;集体林面积133.956186万亩,农民人均占有林地3.37亩;全县森林覆盖率41.95%(含灌木林地覆盖率),活立木蓄积412万立方米。境内有小岩方、五莲峰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主要林产业有花椒、核桃、竹子等。2010年末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2252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体改革产权明晰情况 1、主体改革成果

全县集体林面积133.96万亩,应纳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集体林地面积133.96万亩,涉及15个乡镇133个村委会 2434个村民小组72689户,34.55万人口。

已确权15个乡镇133个村委会2418个村民小组69976户,确权宗地12.5233万宗132.59万亩,面积确权率99%;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5.2%,其中公益林均山到户率85.19%、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5.25%;其它方式承包0.0878万亩;其它方式流转0.7267万亩;集体统一经营7.8806万亩。

未完成林改面积1.37万亩。原因是:因异地移民、自发外迁农户导致参加“两会”人数达不到两个三分之二的14个村民小组和2个村民小组因全部外出务工,不愿回来参加林改。

在主体改革期间共预算安排林改资金692万元,截至2010年2月底,全县共投入林改资金639.33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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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43万元、市25.5万元、县340.65万元、乡23.38万元、成员单位投入6.8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整改完善情况

在本次整改中,共整改608户788宗0.8638万亩,其中:自留山整改690宗0.4707万亩(漏确漏登78宗0.073万亩,有问题的612宗0.398万亩);责任山83宗0.11536万亩(漏确漏登27宗0.0728万亩,有问题的,56宗0.04256万亩);统管山15宗0.2777万亩(漏确漏登14宗0.22万亩,有问题的,1宗0.056万亩)。

3、林权数据录入情况

已对主体改革数据进行复查后并报云南省林业规划院生态分院进行审查合并,正在合并之中,已建立集体林权数据库。

(二)纠纷调处情况

1、在主体改革中共排查林权纠纷135起1.4515万亩,已调处135起1.4515万亩,起数调处率为100%,面积调处率为100%,其中:协议调处122起1.0672万亩, 协议调处率为73.5%,行政裁决13起0.3843万亩,调处率26.5%。

2、主体改革后,新发生的纠纷8起,已调结3起,未调结5起,其中需县级调结2起,乡镇调结3起。未调结的原因是乡镇林改办已名存实亡,没有人员开展工作;其中由县级负责调处的两起调查基本结束,报请县人民政府行政裁决。

3、近两年的林权信访受理及办结情况

近两年受理的林权来信来访6起,已办结5起,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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