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6:29: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5)项目移交方案
目 录
一、 资产移交程序 二、 资产移交标准及争议 三、 项目移交方案
1. 一般要求 2. 移交程序 3. 移交前的准备 4. 移交的具体内容 5. 移交范围 6. 最后恢复性大修 7. 移交验收 8. 移交保证 9. 保险的转让 10. 技术转让 11. 合同期限及相关 12. 移走乙方相关的物品 13. 雇员的接收与培训
14. 合同的取消、转让 15. 风险转移 16. 移交委员会 17. 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
一、资产移交程序
PPP合同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
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投标人选择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下适用)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项目公司可以清算。市政府成立由国资、财政、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及项目公司等组成的移交委员会,办理资产移交,并将项目设施及内业资料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收管理。
二、资产移交标准及争议
移交标准: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
移交条件: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权利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就该未清偿贷款所设置的担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