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 6:58: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环境侵权?应当分别适用何种归责原则?(5分)
给房屋造成损害行为,属于生态破坏侵权,适用过错原则;
给庄稼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原则。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黑鑫矿业集团辩称:严某农田中庄稼的死亡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5分)
不成立。因为不可抗力事由必须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才可以据此免责;在环境污染侵权的场合,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行为人还必须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的才予免责。本案中,农田庄稼的死暴雨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且黑鑫矿业集团事后也没有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不能免责。 35.2010年8月,环保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福坤公司向白龙江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遂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对其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福坤公司按时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
2011年10月,福坤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为了尽快完成订单,公司总经理袁某指示生产部门继续开工生产,所产生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白龙江,导致白龙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环保部门在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之后,决定对福坤公司及其总经理袁某给予罚款。
请问:(1)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2010年8月福坤公司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罚款的数额应当如何计算?(3
分)
缴纳排污费。按照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处于罚款。
(2)依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在发现白龙江受到严重污染之后应当如何履行报告义务?(3分)
依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在发现白龙江受到严重污染之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3)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福坤公司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行为给予罚款的数额应当如何计算?除了给予罚款之外,还可以给予何种行政处罚?(6分)
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4)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福坤公司总经理袁某给予罚款的数额应当如何计算?(3分)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的5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