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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乐妓活动
中国古代的娟妓,本为“倡伎”,是指以歌舞杂技表演为业的艺人。不论男女,并称“倡优”;分而言之,则乐人为“倡”,伎人为“优”。据《辞海》记载:“倡优”是指以乐舞戏谑为主的艺人,也常用作娟妓与优伶的合称。“倡”字是指古代歌舞人之称,另外又通“娟”。而“伎”字与“技”字通,是指“技艺”;又通“妓”,是指“女乐”。主要也是指歌舞女艺人,有官妓、家妓、营妓、宫妓等不同类型。 一、魏晋时期的宫廷乐妓活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最能体现“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文化性质的音乐,就是那一时代最重要的乐种清商乐了。它是当时宫廷音乐最重要的乐种,清商乐起于曹魏时期。最早的清商乐管理机构,始于曹操所建铜雀台,并设置有清商令官职。它也是宫廷乐妓表演的主要歌舞形式。曹操死后,其子曹丕设立专门的音乐机构“清商署”。它是宫廷中专门管理清商乐表演活动的音乐机构,其中清商乐妓聚集如云,这同宫廷时常招募乐妓于清商署的做法有关。
魏时,曹操就特别喜爱音乐,经常让乐妓陪伴左右,通宵达旦地观赏清商乐舞。曹操修建铜雀台,日常由乐妓表演歌舞。史书记他在行乐活动中,“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三国志》卷一)。曹丕即位后,对清商乐的发
展更为重视,他以左延年等音乐家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清商署”,为整理、编创清商乐。清商乐的机构和活动一直延续到西晋,朝廷仍设“清商署”,由荀勖掌管乐事,“采旧辞,施用于世,谓之清商三调歌诗”(《乐府诗集》卷二十六)。曹氏父子作为建安文学的开创者,在对清商妓乐的发展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魏氏三祖都是这类妓乐活动的参加者和提倡者。尤其是曹操,经常参加清商妓乐的活动。曹操生前有清商乐妓相伴,死后还享受清商乐妓的表演。他在临终前留下遗言给儿子,让他的妾与乐妓都居住在铜雀台上,每月十五日,月圆之时,让乐妓在铜雀台上所设的床帐前表演清商舞。
除曹操以外,魏时还有几个皇帝也都喜好这种娱乐形式。如《魏略》日:“帝(魏烈祖明皇帝)常游宴在内,乃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白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打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魏书》日:“先帝(魏齐王曹芳)持门户急,今陛下日将妃后游戏无度,至乃共观倡优,裸袒为乱……”“帝日在后园,倡优音乐白若,不数往定省。”
西晋时,妓乐表演在当时音乐机构“清商署”中不仅保留了下来,并且还得到扩大。西晋武帝也是个热衷于清商歌舞的皇帝,他在平定吴国之后,收纳了吴国的乐妓五千名,通通归到清商署中去。可见,处于南方的吴国地方歌舞,在此时已经通过战争中的传播而加入到北方清商乐的活动中去了。当时,上至君主,下
至臣子,不仅欣赏妓乐,并且都相当精通音乐,兴致上来亦自己作乐取乐。
永嘉之乱以后,两汉至魏晋的朝廷礼乐制度一时无人再问,直到庚亮为东晋政权镇守荆州时,与谢尚一起为朝廷修雅乐。魏晋宫廷的乐妓和乐工一度流散在中国北方,直到东晋时才回来。因此,东晋十六国时期,尽管处在战乱之中,一些政权统治者对乐妓的享乐要求丝毫也没有减少。北周宣帝即位后,广为征召民间的乐妓人宫服务。他时常在殿前观赏妓乐,甚至到了夜以继日的地步。为了追求娱乐,他还嫌宫中的乐妓数量太少,下令让城市里长得漂亮的少年,都穿上女人的服装,带到宫廷中与宫中乐妓一起参与歌舞娱乐活动。
南朝在东晋恢复礼乐基础上又有所进展,刘裕人关中攻灭后秦,将姚兴所有120人的乐妓全部带回建康。南朝的历代统治者,多蓄养乐妓以供娱乐。陈后主就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位,据《隋书?音乐志上》记载,后主荒于声色游宴后宫,尤重声色他“遣宫女习北方箫鼓,谓之‘代北’,酒酣则奏之。又于清(商)乐中造《玉树后庭花》、《金钗两鬓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薄。男女唱合其音甚哀。” 二、魏晋时期民间的乐妓活动
魏晋时期黑暗与混乱的现实,使当时的精神贵族们不得不对现实与人生作重新思考,冀以获得精神的慰藉和心灵的解脱。清谈玄学、人物品藻、纵情山水、吟咏诗文、挥毫丹青,这些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