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7:37: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1、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其中包括不受约束的自由,除非有明确的指征,当患者自主选择的自由和医疗安全的需要发发生冲突时,应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身体约束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病人临床必须使用约束时才能实行。
3、进行身体约束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约束具,以后至少由责任护士每8小时评估患者。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1、 对患者实施约束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并在使用其它帮助性措施
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 严重认知障碍或身体功能障碍的患者
3、 认知障碍的患者使用医疗设备如监护仪、血管内留置针等。 4、 手术后精神紊乱,影响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患者。 三、约束流程:
1、 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
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2、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3、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4、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 5、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1. 为患者实施约束时,必须有礼貌地对待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利于患者更有效地得到治疗。 2. 观察护理:①必须每小时观察1次身体约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并记录,烦躁病人增加观察频率。②每8小时重新评估以停止约束或减少约束的可能性。③检查约束部位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 3.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4.患者出院时除非必须解除约束具,以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5.病人和约束物品必须经过反复检查,并定时松解约束,以保证约束使用的有效性。
6.被约束肢体必须定时被动活动(至少4小时活动一次)。
7.关爱患者,保证患者对食物、水分、排泄和舒适的需求。 8.及时向护理部报告约束相关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