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燃气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13: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燃气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 ............................................................. 2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应用 ..................................................................... 3 第四章 合格供应商采购 ..................................................................... 4 第五章 采购的其他规定 ..................................................................... 5 第六章 责任追究 ................................................................................ 6 第七章 附 则 ......................................................................................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控制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公司、合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工程建设类、生产运营类、行政办公类等采购活动适用本制度,公司有专项制度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采购主管部门负责采购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公司、合资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 公司招投标监督工作小组等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 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采购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审核职能范围内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

3、组织采购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 4、指导、协调公司采购工作的咨询和管理工作; 5、检查公司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业务分管部门管理职责为:

1、制订业务分管范围内具体的采购实施规定或指引; 2、审核职能范围内二级公司、合资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 3、办理、指导、检查职能范围内采购业务。

第八条 公司按项目组成临时评标小组负责该项目的评标事务,履行下列职责并接受监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或相关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应用

第九条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

第十条 公开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政府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调整的,则执行调整后的规定。现行规定如下: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