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JS05供应商管理要求-D版(终稿) (2)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4:48: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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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申请单号 序号 修改页 修改状态 修改人 生效日期 备注 1 目的

规范净水设备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评定、考核方法,促使供应商质保体系完善和品质改进,从而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净水设备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管理、评定和考核。

3 职责权限 3.1 制造中心生产计划:负责供应商到货不及时统计、总装车间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生产异常及停工、返工损失统计。 3.2 制造中心采购:负责供应商的年度供应链规划、负责供应商开发、招投标、物料采购、价格谈判、合同签订、技术图纸/标准发放、物料不合格跟进等业务; 3.3 品保中心供应商管理:负责供应商评审、考核与监控、业务比例分配的制定与调整、供应商品质管理提升、不合格物料的纠正措施与预防、供应商投诉处理、供应商4M变更的评审、供应商档案资料收集及管理等业务。 3.4 品保中心来料检验:负责外协外购件供货总批次、批次合格率的统计;物料不合格纠正与原因分析。 3.5 品保中心评价:负责新增供应商、供应商增加业务范围、供应商发生4M(人、机、料、法)变更时的样品确认。 3.6 研发/工艺工程师:负责技术资料的提供和参与供应商评审,跟进样品确认,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技术输出。 4 定义

4.1 合格供应商:指按照我司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和信息调查表,样品测试符合我司要求,通过由供应商管理,采购,工艺组成审核小组审核的审核,具备被审核材料种类供货资格的供应商。 4.2 新供应商: 4.2.1 未与我司进行过业务往来的供应商 4.2.2 最近12个月内未与我司进行业务往来的原合格供应商。(6到12 月未进行交易的需要重新进行样品确认)

4.2.3 在年度审核,日常审核中未通过,以及因其他原因被终止业务的原合格供应商。 4.2.4 发生业务往来物料种类发生变化或新增物料供应种类的供应商。

4.2.5 供应商加工地点,重要设备、人员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之合格供应商。 注:生产地点发生变更以及经营状况发生变更(例如:更名,法人变更等)需重新进行

认可;厂区内部生产布局,设备变动需重新进行现场审核。

4.3 关键物料:指物料发生故障时会直接影响成品的安全性能和主要功能,会损害顾客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引起顾客强烈投诉。

4.4 外观物料:指物料不会直接影响成品的安全性能和主要功能,但其外观质量容易引起顾客投诉。(例:塑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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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外观件、喷油件、电镀件)。

4.5 普通物料:指物料发生故障后对成品的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外观质量影响不大,一般不会引起顾客投诉。

4.6 产销型供应商:指生产、销售型供应厂商,其本身具有生产能力,且提供本公司的外协外购件均为自身生产的产品。

4.7 贸易型供应商:指中间商,对本公司需要的外协外购件、原材料没有生产能力,主要通过向其它生产或销售商采购物料来满足我方采购需要。

4.8 服务供应商:按提供产品、服务的重要性不同分为关键服务供应商、一般服务供应商。关键服务供应商是指提供设计、菲林片、或生产与净水设备配套使用的赠品的供应商,其他提供检验和试验、校准、培训、运输、贮存等的供应商为一般服务供应商。 5 流程要求 5.1 供应商管理流程 注:供应商所供物料发生4M变更时,其现场状态由供应商管理进行现场评估,技术状态按《首样确认管理细则》进行确认。

5.2 新供应商导入的主要流程为: 供应链规划/供应商提出合作意向→提供三证一表→样品确认→提交新增供应商审批表→现场审核→开通帐户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 注:供应商所供物料发生4M变更时,其现场状态由供应商管理进行现场评估,技术状态按《首样确认管理细则》进行确认。

5.3 新供应商资料收集:供应商开发人应该在样品确认前(采购、工艺、研发、供应商管理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并填写《供应商基础信息调查表》,并向供应商管理专员报备。 5.4 新供应商现场评审 5.4.1 审核小组与审核范围: 新供应商现场审核由采购、工艺/研发、供应商管理组成的审核小组按照《新供应商导入评分表》中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关键物料供应商必须经过现场评审,普通物料以及外观物料依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5.4.2 审核有效周期: 审核有效期为1年,如果在审核后1年未发生业务往来则此次审核过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年度审核并通过的供应商可持续保持合格供应商资格。 5.4.3 评价标准:

审核标准以及评分标准参见《新供应商导入评分表》,满分一百分,分为采购、工艺/研发、供应商管理三个部分。总评分80分以上,且每个部分分数总计不低于70分可直接通过。总评分70分以上,且每个部分分数总计不低于65分根据情况评定为不合格项有效关闭后通过(特殊情况单个部分得分最低标准可下调至60分,但最多只能有一个部分调整)。总评分低于70分,或有任何一个部分得分低于65分(除去上述特殊情况以外)则判定为不通过。 5.4.4 评价结果:

供应商管理将收集《新供应商导入评分表》,根据评分状况完成《供应商工厂审核报告》,经审核小组成员签字后生效。并与《新增供应商审批表》一起报送品质保证中心负责人、生产制造中心负责人、研发中心负责人、财务中心负责人、技术制造部经理。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在一周之内将不符合项目以《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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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缺失追踪表》形式回复给我司供应商管理人员,经确认有效后由供应商管理开通ERP,申请SCP账户,并更新合格供应商清单。该供应商取得所审核产品类别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本次评定为不通过的供应商整改三个月后才可按新供应商重新进行合格供应商资格申请。

注:

1.供应商增加本类别物料种类的材料供应时需要进行首样确认,可不经过现场审核,但我司保留进行现场审核的权力。 2.合格供应商清单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发布一次,两次发布之间的新增供应商可凭借新增供应商审批表保持合格供应商资格。

5.5 供应商供货业绩数据管理 5.5.1 数据统计和收集

品保中心来料检验每天在ERP填写送货批次的检验结果,每天发布“来料检验日报表”; 制造中心每天统计供应商供货及时性数据及生产过程异常数据,发布“总装车间生产异常信息”。 5.5.2 数据分析与处理 5.5.2.1 根据“来料检验日报表”、“总装车间生产异常信息”,经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并界定责任,如属供应商责任并导致我公司损失,按双方签定的购销合同及质保协议,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如问题点属重复发生或问题点为关键物料的B类以上质量特性,则还应编制《纠正预防措施单》发给供应商,跟踪并督促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按回复进度进行纠正及预防,必要时需对供应商进行管理输出,必要时有技术部门进行技术辅导输出。 5.2.2.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物料影响总装停产或转产,由班长直接通知供应商管理人员、来料检验主管到现场确认不良物料状态和数量,由供应商管理人员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5.2.2.3品保中心在月度统计供应商批次合格率时,须剔除不属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批次。 5.6 供应商评价管理 5.6.1 供应商评价分月度评价和年度评价,月度评价按月度周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年度评价则对供应商全年的供货情况以及生产过程控制进行一次综合的评价。 5.6.2 月度评价: 5.6.2.1 月度评价周期:每月 5.6.2.2 评价指标:包括品质(Q)、交期(D)、服务(S)三个维度,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表1: 表1:供应商评分标准(QDS) 序号 项目 最高扣分 扣分标准 每办一次让步接收扣2分。 1 Q Quality 生产中发现问题2 (或影响生产) 10 影响生产被迫调整生产计划的每次扣5分. 交货质量 40 拒收一次扣5分。 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每次扣3分;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