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精准资助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8 21:13: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前卫镇第二幼儿园

---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

根据县局及中心校等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教育扶贫精准资助资源,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惠民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园领导、保教主任、村干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孟乐 副组长:吕占东

组 员:张晓娥 董可 赵宇 李莎 徐洋 张雅倩 各幼儿所在村组领导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条件 根据规定,优先资助下列对象: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幼儿;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幼儿;

5.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幼儿、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幼儿、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 三、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程序

(1)班主任通过班会或发放告家长书,园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资助

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每一位家长。

(2)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带证明材料主动到班主任处申请。 (3)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幼儿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

(4)幼儿园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查认定,逐项认真评分,根据评分确定申报顺序。

(5)幼儿园按困难排序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四、认定方法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采取量化评分的方法,从“家庭经济状况、家长消费情况、家长道德品质”三个方面进行,根据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一)家庭经济状况50%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幼儿;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幼儿。

2.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幼儿、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幼儿、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

3.来自老、少、边、贫困、灾区的幼儿。

(评审小组可根据该有幼儿家庭经济状况酌情给分,家庭经济状况好的不给分)

(二)家长消费情况20%

1.消费行为极为简朴(15-20分) 2.消费行为较为简朴(9-15分)

3.消费行为不简朴(0-9分) (三)家长道德品质30%

1.诚信守约,不无故拖欠幼儿园有关费用(15分);因家中经济困难未按时交齐有关费用,但能按承诺时间缴清有关费用的(10分);不诚信守约,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缴清有关费用,恶意拖欠的(0-8分)。 2.积极配合幼儿园、班级工作,积极参加幼儿园与班级活动,乐意为幼儿园与班级服务,抓好幼儿的思想教育和学习活动(积极配合10-15分,较好5-10分,一般5分)。

凡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资助资格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前卫镇第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量化评分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