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7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6 1:51: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重庆市涪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7版)

重庆市涪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生源地贷款有利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经济压力、提高学生自理自助能力。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保证我区生源地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必须具有涪陵区户籍;

3.生源地贷款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必须具有涪陵户籍;

4.在涪陵就读高中的外区县户籍学生,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每人每年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基本满足大学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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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学费和住宿费需要。

(三)贷款期限:按全日制学历就读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0年(详见贷款年限对照表)。

(四)利息计算:在校期间,学生及其家长无需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代为偿还;从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五)贷款还款:助学贷款还款包括“提前还款”和“合同约定还款”2种类别,供学生选择。

1.提前还款

(1)概念:提前还款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时间前偿还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又包括毕业前提前还款和毕业后提前还款2种类别供选择。

①毕业前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前偿还的助学贷款。毕业前所偿还部分只需偿还本金,不需支付利息。

②毕业后提前还款是指:贷款毕业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至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前偿还助学贷款。毕业后提前偿还部分包括所偿还本金和还款前所产生的利息。

(2)还款时间

①毕业前提前还款时间:第一笔助学贷款发放后至毕业当年8月前,每月1至10日(11月除外)。

②毕业后提前还款时间:毕业当年8月后,每月1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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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11月除外)。

(3)还款方式

助学贷款还款有支付宝还款和POS机还款两种方式,贷款学生可自由选择。具体办法如下:

①支付宝还款。

首先,申请还款学生可于每月1至10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网址为:www.csls.cdb.com.cn。

其次,申请还款学生每月11至15日登录支付宝进行充值,网址为www.alipay.com,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见首次贷款时“贷款受理证明”下联。

最后,支付宝公司于当月21日扣收当月还款。 不明之处,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免费客服电话(95593)。 ②POS机还款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支付宝提前还款操作的学生,借款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或受委托人可持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和足额的银行储蓄卡到就进区县或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直接还款,每月还款时间同上。

2.合同约定还款

(1)概念:合同约定还款是指自毕业当年起,每年按助学贷款合同约定,逐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2)还款时间: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合同约定偿还助学贷款本息时间。但贷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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