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职中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6:52: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泸溪职中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极端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等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文件精神,结合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泸溪职中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维红

副组长:刘 勇、罗邦全、张自育

成 员:杨荣洲、陈秀刚、石远君、杨元军及各专业组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实行校委会成员包联责任制。

王维红(校长 联系电话:13762115920)负责全面领导全校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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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勇(联系电话:18608430955)负责路线安排及人员接送 罗邦全(联系电话:18974366155)负责内部联系

张自育(联系电话: 18974397031):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石远君(联系电话:18974397061):负责教师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杨荣洲(联系电话:18974366955)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 (三)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学校由陈秀刚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完成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将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在第一时间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2、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三)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1、领导小组应及时按救援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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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四)应急处理方案

1、当雾、雪、暴雨、雷声、大风、严寒冰冻、高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和出现时,学校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校舍、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查。

2、如果极端天气警报为红色警报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师生活动。

3、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一位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领导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学校及时掌握和处理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1、学校要每天要及时收听、收看、接收天气消息,及时掌握恶劣天气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恶劣天气状况,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学校在遇有天气突变、大风天、雷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教体局校安股。

3、学校要及时提醒接送学生家长及接送学生的公交车司机,尤其要做好极端天气来临前后车况、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如极端恶劣天气给学校教育设施造成重大损失,在极端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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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过后,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灾害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泸溪职中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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