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6:05: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监察部职责,规范安全监察部行为,充分发挥监察检查队伍作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天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3、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

4、贵州省天府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5、天府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力量、装备; 6、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检查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察部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做到严格检查、公正检查、廉洁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力求与公司的工作部署相衔接,与天府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注重监督检查的科学性、

针对性,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着力推进监督检查创新,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坚持尽力而为、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全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切实加大对重点煤矿、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坚持计划督查、严格考核的原则。全方位统筹安排,优化监督检查力量,细化监察任务,严格组织实施;建立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监督检查责任体系,促进各项督查目标的落实。

四、年度监督检查目标任务

(一)监督检查覆盖率:对各矿井安全、危险品、建筑施工、用电项目以及上级政府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二)监督检查频次:对各矿井、危险品、建筑施工、用电项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各矿井的监督检查频次力争达到每月3次;对上级政府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监督检查频次力争达到4次以上。

(三)监督复查覆盖率:对被限期改正、停止违章行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单位监督复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监督检查人员违法违纪事件控制为零。 五、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全公司的监督检查力量,同时考虑全公司各煤矿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监督检查路程等因素,XX年计划安排68期次监察检查(详见附件)。其中: (一)专项监督检查

全年拟对全公司在矿井、危险品、建筑施工、用电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重点监督检查

全年拟对全公司各矿井、危险品、建筑施工、用电项目等高危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矿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三)定期监督检查

按照天府公司部署等特殊监督检查对象,适时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六、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一般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组织修订,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坚持公正监督、廉洁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检查不严、以权谋私等现象。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十严禁”的规定,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树立监督检查为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推行实施“二三二工作制”。按照“学中干、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