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研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20:27: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 改善管理机制

改善管理机制的具体内容有:

第一、领导要增强效率意识、成本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意识。讲求科学决策、果断决策,快速处警,讲求警力使用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建立以聘任制取代委任制、以聘用制取代统分统配制的公安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第三、将上级各业务线条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汇总归类,尽可能将组织的目标分解到个人,使不同岗位的公安都明确自己工作的内容及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3、坚持科技强警,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

现代科技的运用一方面提高了公安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公安从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节约了大量的警力,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警力配置方面要做到合理布警,科学用公安。这既是实现警力资源合理调配的手段,也是最大限度发挥警力资源效益的一条重要的途径。在静态布警上,要以有利于总体作战、有利于协同作战、有利于突击作战为原则。在动态布警上,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以及机关警力都可以根据形势的需要随时出动,处置各种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执行警卫、大型安保等任务。要根据任务的性质、目的、任务量的大小等来合

理安排警力,防止“雷声大、雨点小”,摒弃那种采用人海战术而实际效果不佳的作法。

结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效率与公正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效率是实现公正的保障和途径,公正是高效执法的最终目的,公正又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效率与公正是公安机关的两种价值,两种维度,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同时重视效率与公正。以这种理念为前提,公安机关应改变执法观念,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完善公安法规体系和公安执法监督机制。把效率与公平充分发挥在社会实践中,使效率与公正这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得到制度上的落实并在二者的张力中得以平衡,这对当今公安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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