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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式语法形式与意义的思考
作者:王文玉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1年第10期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构式在形式和意义方面的范围问题,并由此初步探讨了语法教学的主观化趋势,希望能对构式语法的教学趋势有所启示。 关键词:构式语法;形式;意义;主观化
中图分类号:H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0-0030-01
构式语法理论以认知语法为基础,区别于传统语法自下而上的路向,开拓了对外汉语教学的新思路。下面本文将主要对构式范围的确定进行讨论及思考。 一、对于构式范围的思考
Goldberg对构式作出的经典定义是: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Fi, Si),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也就是说,构式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如果短语型式的形式或意义的某些方面不能从其构成成分的特征或其他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那么该短语型式是一个构式。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构式就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这句话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首先,一个语言表达式,它的形式、语义或功能的某些方面是不可预测的,就可以称之为构式。例如词组“let alone”是一个动词和副词组成的动词短语,但这一表达式无法用英语中的一般造词规则来解释;此外,“let alone”的整体意义并非其组成分子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产生了一个不可预测的意义“更不必说”;在功能上本该做谓语的词组却用做了连接词。这三方面的不可预测性可以说明“let alone”是一个构式。其次,即便是按照语法常规组合起来的词汇或句子,如果它们的意义独立于组合成分的意义或不是它们意义的简单相加,则同样也是构式。例如“木马”,这是一个按照语法常规组合起来的词汇,但是其意义除了表示“用木头做成的马”之外,还可以表示一种电脑病毒等至少三种不可完全预测的意义,因此这也是一个构式。最后,即便形式上按照语法常规组合,如果一个表达式的语用意义特殊,它也同样属于构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Goldberg对构式的范围的理解是比较宽泛的,包括语素、词、复合词、固定的习语、半固定的习语、通用语言格式(包括共变条件构式、双宾语构式和被动构式)。但这样一种宽泛的定义是否适合实际的教学呢?从最小的语言单位——语素说起,它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因此它的形式只能是语音形式。而比较大的语言单位,比如双宾语的句式,其形式显然不是指或者不只是指语音形式,而应该或可能是指形成构式的词类序列和形成构式的语义配置。这样一来,语素这种构式和句法层面的构式会存在形式要素上無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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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问题,而导致这个问题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词法和句法不再互相区别,两者形成一个连续统。汉语的词汇与句子的界限不明,不好区分,但两者不再区分仍是有利有弊,所以是否把语素和词算作构式还是一个由争论的问题。退一步讲,假使我们允许要素的不统一,在语素的层面上就只看它的语音形式,在句法层面上就参考词类序列和语义配置,那么是否所有的语素和词都有构式义呢?如果是,是否所有的语素和词都适合用构式语法来教授呢?如果不是,那么哪些语素和词具有构式义又是一个要区分和归类的大问题,况且用构式语法的角度还不一定比传统语法的更适合教学。
为此,我认为在教学中应该首先从严界定构式的范围,给汉语水平还不高的外国学生减轻心理负担,从具有最大教学价值的相关句型开始,一个句型一个句型的进行学习,在达到一定水平后再根据学生需要和容易掌握来选择部分习语、短语和复合词等进行教授。总之,学生的目的是学习新的内容,掌握更多实用的交谈方式,不论是从传统语法还是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只要利于学生接受,就应该优先采用。 二、从构式语法看语法教学的主观化倾向
在传统的语法教学中,我有深刻印象的就是一条条的语法规则,什么词只能放在什么词之后,不能用于什么词之前,但是有的词还有特例,类似的规则让我们的语法学习变得异常繁琐和复杂。在接触到构式语法之后,我觉得它能够使语法学习变得更加人性化,我们可以从自身的情感角度去判断什么样的构式可以用在特定的场合,以及这个构式里填充的词语究竟是什么特征的。
例如“天要下雨了”、“他们要来了”这样的句子,按照传统的教学法可能将重点放在“要”和“了”的讲解上。这样讲解,或许学生能大致理解句子的含义,但他们可能很难理解“了”的语法意义的解释,即使理解了,也可能觉得与“要”表示的“即将”的意义相矛盾。但如果从构式的角度讲解,就可以直接教给学生“S要V了”的格式,告诉学生这个格式的意思是S即将做什么事情/发生什么情况即可。如此一来,既避免了对虚词的语法意义的繁琐讲解,又可以真实反映该格式所具有的整体意义。
随着教学法的不断发展,语法教学应愈加能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人性化地采用适当的方法来进行教授,学生也能掌握地愈加熟练和透彻。
参考文献:
[1] Adele E. Goldberg, 吴海波译,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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