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规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0:08: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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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规范

1.目 的

1.1 对机加工产品质量控制,以确保满足公司的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1.2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机械加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 2.范 围

适用所有机加工产品,和对供应商机加工产品的要求及产品的检验。 3.定 义

A级表面:产品非常重要的装饰表面,即产品使用时始终可以看到的表面。 B级表面:产品的内表面或产品不翻动时客户偶尔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仅在产品翻动时才可见的表面,或产品的内部零件。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97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45-2001 中心孔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 公差

GB/T 103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182-200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568-2008 键 技术条件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49-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公差原则 GB/T 5796.4-2005 梯形螺纹 第4部分:公差 Q/JS Jxx.xx-201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JS Jxx.xx-2012 机柜半成品钣金件 下料技术要求 5.术语和定义

GB/T 1182-2008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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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切削加工

用切削工具(包括刀具、磨具和磨料)把坯料或工件上多余的材料层切去成为切屑,使工件获得规定的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加工方法。包括车削、铣削、刨削、磨削、拉削、钻孔、扩孔、铰孔、研磨、珩磨、抛光、超精加工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技术、数控技术、成组技术、组合机床、流水线、自动线。 5.2特种加工

特种加工亦称“非传统加工”或“现代加工方法”,泛指用电能、热能、光能、电化学能、化学能、声能及特殊机械能等能量达到去除或增加材料的加工方法,从而实现材料被去除、变形 、改变性能或被镀覆等。公司现有的特殊加工方法有线切割加工、激光加工、水切割加工。 5.3公差带

有一个或几个理想的几何线或面所限定的、由线性公差值表示其大小的区域。 6.技术要求 6.1 加工原则

1)“基准先行”原则

基准表面先加工,为后续工序作可靠的定位。如轴类零件第—道工序一般为铣端面钻中心孔,然后以中心孔定位加工其它表面。 2)“先面后孔”原则

当零件上有较大的平面可以用来作为定位基准时,总是先加工平面,再以平面定位加工孔,保证孔和平面之间的位置精度,这样定位比较稳定,装夹也方便,并可避免粗糙面钻孔引起的偏斜。 3)“先主后次”原则

先加工主要表面(位置精度要求较高的基准面和工作表面)后加工次要表面(如键槽、螺孔、紧固小孔等)。次要表面一般在主要表面达到一定精度后,最终精加工之前。 4)“先粗后精”原则

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零件,按由粗到精的顺序依次进行,逐步提高加工精度。这一点对于刚性较差的零件,尤其不能忽视。

6.2一般要求

6.2.1机械加工件的切削加工和必须符合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本标准规定。

6.2.2机械加工件的已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及影响性能,寿命和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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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除了特殊要求外,加工后的零部件不得有尖锐的棱角和毛刺。

6.2.4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得打有损于表面质量的印记。 6.2.5 经热处理后的零件,精加工时不得产生退火、烧伤及裂纹等现象。 6.2.6 经加工后的零件在搬运、存放时,必须防止受到损伤、腐蚀及变形。 6.2.7图样上未注明的倒角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m D(d或l) C 0.2 ≤>5~5 10 0.5 >30~100 2 >100~250 3 >250~500 4 >500~1000 6 >10~30 1 注:非圆柱面倒角参照选用,其中l为与倒角处有关的尺寸中最小的一个尺寸。 6.2.8图样上未注注明的倒圆尺寸,如无倾角要求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mm

>12~30 >30~80 2 >12~80 >80~260 4 >80~140 >260~630 8 >140~200 >630~1000 12 D-d ≤4 >4~12 >10~30 1 >200 D(L) 3~10 R 0.5 >1000 20 注1: D值用于盲孔和外端面倒圆。

注2: 非圆柱面倒圆参照选用,其中L为与倒圆处有关的尺寸中最小的一个尺寸。 6.2.9 图样上未注明倒角,过度圆角的表面粗糙度,应以相连两表中Ra值较大的选取,如有一面不进行加工时,则应取加工面的Rd值。

6.2.10在成对成组加工的零部件(如滑动轴承的上、下轴瓦,齿轮箱的上下盖等)上,应做出标记.

6.3 未注尺寸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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