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及奖励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15:43: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重庆理工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及奖励

办法 重理工【2009】124号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术科研队伍,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发展,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学校决定每年进行“重庆理工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党的方针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努力为学校的发展作贡献。

(二)近两学年内年度考核称职且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分排名位于所在二级学院前30%。

(三)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必须以重庆理工大学为作者的第一属名单位且均为成果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奖励和条件中有特别说明除外)。

(四)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开拓创新,该年度内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在承担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成果获奖、成果转化以及指导学生科研等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正高职称人员:

(1)承担省部级重点以上级别项目,或科研项目经费当年累计到款超过100万元(工科)、30万元(理科、社科类)。

(2)在A类重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 收录3篇。

(3)出版学术专著。 (4)获发明专利授权。

(5)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6)在科研成果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进入学校的转化经费50万元以上。

(7)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2.副高级职称人员:

(1)作为前两名研究人员承担省部级重点以上级别项目,或作为负责人科研项目经费当年累计到款超过60万元(工科)、20万元(理科、社科类)。

(2)在重要核心期刊B类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 收录2篇、EI收录4篇、SSCI、AHCI、ISSHP收录。

(3)出版学术专著。 (4)获发明专利授权。

(5)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不限(以获奖证书为准)。

(6)在科研成果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进入学校的转化经费30万元以上。

(7)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3.高级职称以外的其他人员:

(1)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含教委),或科研项目经费当年累计到款超过30万元(工科)、10万元(理科、社科类)。

(2)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1篇、EI收录2篇、

SSCI、AHCI、ISSHP收录。

(3)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5)作为主研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五、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不限(以获奖证书为准)。

(6)在科研成果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进入学校的转化经费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