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7 19:23: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9.2.5 工作人员进入电除尘器本体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除尘器阴极与接地网的接地线连接可靠,并用接地棒将阴极对地放电。检查阳极扳、阴极线及灰斗积灰确已清理干净,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行检修工作(如阳极板、阴极线及灰斗积灰不能清理干净,应采取防尘、防跌入灰斗的措施,方可进入本体内部施工)。灰斗料位计采用放射性核料位计的要可靠进行隔绝,防止对检修人员产生伤害。

9.2.6 在电除尘器本体内部工作需要开动吸风机时,必须先通知内部工作人员撤离本体,待吸风机停止及出人口挡板微开,本体内部灰尘减少,温度下降后再进入。

9.2.7 在本体内部检修阳极板和阴极线时,必须带好工具袋,禁止将焊条头、螺栓、螺母及其他杂物掉人灰斗或搭接在阴极框架上,工作点下面严禁站入。

9.2.8 检修整流变压器及高压隔离开关时,必须停止整流变压器运行,并做好高压设备接地措施后方可进行。多台整流变压器共处一室时,应停止该室所有整流变压器运行,并做好高压设备接地措施。

9.2.9 电除尘检修结束试运振打、进行空载升压试验前,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本体内部详细检查一次,确认检修人员全部离开除尘器内部,人孔门全部关闭螺栓拧紧后,可进行升压试验。

9.2.10 电除尘运行中检修或更换整流变压器出口阻尼电阻时,应将高压隔离开关打到接地位置,并通过临时接地线可靠接地。若阻尼电阻位于电场侧,还应将两侧电场停运,做好接地措施。 9.3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9.3.1 电动锁气器(卸灰机)运行中,严禁将手伸进锁气器内部检查叶轮转动情况,或在运行中将手伸入电动锁气器内清除杂物。

9.3.2 仓泵在运行中,严禁拆卸与仓泵连接的管道、阀门和手孔,严禁对法兰密封进行更换检修。 9.3.3 仓泵在运行中严禁打开人孔门,防止干灰喷出伤人。

9.3.4 储灰库在运行中严禁打开人孔门,防止烟尘飞扬和人员跌落灰库。 9.3.5 输灰管道在运行中,严禁对漏灰处进行补漏,防止干灰喷出伤人。

9.3.6 进行仓泵检修时必须将进料阀、出料阀、进气阀关闭,并挂“禁止操作”警示牌。必须将排气阀打开,并挂“禁止操作”警示牌。

9.3.7 进入仓泵内检修前,应将灰全部输送干净。如不能将灰全部输送干净,应做好清灰准备工作,防止发生扬尘。

9.3.8 在进行电动锁气器检修时,应将灰斗灰卸净或将灰斗下部插板门关闭。

9.3.9 在进入灰库检修时,必须将灰库气化风机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启动”警示牌。或将进入灰库风管道阀门关闭,并挂“禁止操作”警示牌。

9.3.10 在进行灰库检修时,严禁在灰库内有积灰情况下进入灰库内作业。在无法清除积灰时,必须做好防尘、防人员跌人灰库的措施,在有专人负责监护情况下,方可进入灰库内检修作业。

9.3.11 灰库检修结束后,应清点人员及工具,严禁将杂物遗留在灰库内。

9.3.12 在对灰库卸灰装置进行检修时,必须将卸灰装置电源关闭,并挂“禁止操作”警示牌。 9.3.13 灰库检修时,必须在人孔门周围设好护栏,并挂警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9.3.14 严禁在仓泵泵体、压缩空气储气罐随意开孔,严禁在泵体上随意焊接部件。如需开孔或进行焊接工作必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9.3.15 仓泵检修结束后,必须将仓泵内杂物清理干净,经检修负责人检查后关闭人孔门。 9.3.16 严禁用大锤敲击仓泵泵体。 9.4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9.4.1 袋式除尘器运行中,严禁将运行室人孔门打开。

9.4.2 在不停止吸风机运行情况下,对袋式除尘器某个室进行检修,必须将与该室相连的进出口烟道挡板门全部关闭,并切断电动执行器电源,挂“禁止操作”警示牌。在进入除尘器前,必须做好良好通风,当温度低于40℃时,方可进入除尘器净气室内作业。

9.4.3 进行袋式除尘器人口烟道、气流均布板、烟气室检修时,必须做好防止火花进入除尘器滤袋区域的措施。

9.4.4 在进入袋式除尘器净气室内检修作业时,严禁带入火种。确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防止着火的措施。

9.4.5 袋式除尘器检修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对人员、工具进行清点,防止工器具落入滤袋中。严禁用水冲洗滤网。

9.5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9.5.1 脱硫系统运行时,严禁关闭与该套脱硫系统相连的出、入口烟道挡板门;严禁停止脱硫塔系统上全部浆液循环泵的运行;严禁停止烟气换热器的运行。 9.5.2 石灰石制浆系统斗提机运行时,严禁打开手孔进行检查。

9.5.3 石灰石卸料机在运行时,严禁打开手孔,伸手检查卸料机内部叶轮。

9.5.4 所有检修人员进入烟气系统(包括原烟气烟道,净烟气烟道、脱硫塔、烟气换热器、增压风机等)作业时,必须经过充分的通风换气、排水后,方可进入。进入该系统作业的人员必须登记,外部必须留有人员进行联系、监护。

9.5.5 在脱硫烟道内部作业必须使用12V的防爆照明灯具。

9.5.6 在进入原烟气烟道,净烟气烟道、脱硫塔、烟气换热器(GGH)、增压风机内作业时,检修负责人应对带入的工具进行登记,检修结束后将工具及杂物全部带出容器。

9.5.7 所有衬胶、涂磷的防腐设备上(如:脱硫塔、球磨机、衬胶泵、烟道、箱罐、管道等),不应做任何焊接工作,如因设备系统必须进行焊接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程序。焊接作业结束后,应对焊接及其影响部位重新进行防腐处理。

9.5.8 进行脱硫塔检修时,必须先将脱硫塔内浆液全部排除,否则严禁进入脱硫塔内作业。 9.5.9 进行脱硫塔除雾器和喷淋系统检修时,严禁动火。 9.5.10 严禁在除雾器上站人或堆放物料。

9.5.11 进行斗提机检修前,应停止进料,斗提空转2周后,检修人员方可打开入孔门进行检修。斗提机检修时应做好防止上部落物的措施。

9.5.12 进行石灰石破碎机检修时,严禁向破碎机入口卸石灰石。

9.5.13 进行具有放射性的密度计检修、维护时必须由取得相关资证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检查。

9.5.14 在脱硫烟气系统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点检修人员,确认全部从容器内出来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9.5.15 石灰石浆液和石膏排出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顺控程序操作,每次必须对系统内部进行充分的水冲洗,以免积浆造成设备、管道系统的堵塞。

9.5.16 冬季在寒冷地区,停止脱硫系统运行后,必须将管道内冲洗水及时排放干净,以免将管道冻坏、塌落。

9.6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9.6.1 严禁在脱水仓运行时(未进行析水前)打开排渣门。

9.6.2 严禁在浓缩机内动火作业(内有玻璃钢斜管组件时)。如需要动火,应做好防止点燃玻璃钢斜管组件的措施。

9.6.3 严禁在浓缩机玻璃钢斜管组件上踩踏,如需在其上作业时,应做好防止塌落的措施。 9.6.4 冬季天气寒冷地区,停止浓缩机、脱水仓运行后,必须将水全部排净,防止冻结、塌落。 9.6.5 停止输渣管道、输浆管道运行后,必须用清水冲洗管道,防止渣浆堵塞管道。冬季要及时将管道内冲洗水放净,防止冻结、塌落。 9.7 液氨法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9.7.1 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9.7.2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9.7.3 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连接应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如有泄漏应及时消除。

9.7.4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 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9.7.5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

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9.7.6 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9.7.7 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9.7.8 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9.7.9 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7.10 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7.11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应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9.7.12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9.7.13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9.7.14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9.7.15 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他容器。

9.7.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9.7.17 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9.7.18 液位计爆裂时,应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9.7.19 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9.7.20 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9.7.21 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应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9.7.22 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有异常及时消除。

9.7.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9.7.24 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9.7.25 储氨罐、以氨为介质的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动火检修时、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9.7.26 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铁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9.7.27 严禁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9.8 尿素法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9.8.1 尿素输送斗提机内应保持清洁,禁止落入杂物,在运行中严禁检修斗提机。

9.8.2 进入尿素储仓内检修前,必须将尿素全部清空,并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内部工作。储仓内存有尿素时不准在仓内、外壁上动火作业。

9.8.3 进入尿素溶解罐内前,必须将罐内浆液全部排空,充分通风并测试罐内氨气残存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9.8.4 进入热解炉内工作参照8.1.2规定执行。

9.8.5 对尿素输送管道动火检修时,必须做好防止管道内残余氨气爆炸的措施。 9.8.6 在热解炉制备氨气过程中严禁停止稀释风的供给。

9.8.7 在热解炉供油系统工作时参照6.4.4、6.4.5、6.4.7规定执行。 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10.1 基本规定

10.1.1 汽轮机在开始检修之前,应用阀门与蒸汽母管、供热管道、抽汽系统等隔断,阀门应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还应将电动阀门的电源切断,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疏水系统应可靠地隔绝。对汽控阀门,也应隔绝其控制装置的气源,并在进汽汽源门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轮机前蒸汽管确无压力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10.1.2 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应有必要的保护遮盖装置,防止放疏水时烫伤人。

10.1.3 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并得到值长的同意后,才可以在运行中的汽轮机上进行下列调整和检修工作:

a) 在汽轮机的调速系统或油系统上进行调整工作(例如调整油压、校正凋速系统连杆长度等)时,应尽可能在空负荷状态下进行。

b) 在内部有压力的状况下紧阀门的盘根或在水、油或蒸汽管道上装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泄漏。以上工作应由检修单位指定的熟练人员担任,并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10.1.4 如需对运行中的汽轮机的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必须遵守7.1.9规定。 10.1.5 禁止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

10.1.6 在尾水不排水情况下检修工作密封、水导轴承或其他部件时,应可靠投入检修密封围带,并确保顶盖处排水设施运行正常。 10.2 汽轮机的检修

10.2.1 揭开汽轮机汽缸大盖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a) 必须在一个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吊大盖的工作;

b) 使用专用的揭盖起重工具,起吊前应按照16.2.18的要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