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9 9:57: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省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

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姓名: 考号: ( 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第一大题 第二大题 第三大题 第四大题 总分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____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 )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2、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C )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增强法制意识的价值指引。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_____。( C )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4、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D ) A.合法性原则 B.公开性原则 C.民主性原则 D.客观性原则 5、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副教授的基本职责。(C ) A.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

B.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 C.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D.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门后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B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7、张某从邻居男孩小伟手中骗得房门钥匙一把,即作了模压并仿制,后还了钥匙。一日张某拿着仿制的钥匙去小伟家企图开门行窃,因钥匙仿制不准,未能得逞,准备回家加工后继续作案,此时被人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C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8、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____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 )

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有关直接责任人 D.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

9、仅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便可以使行为人与相对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称为______。( C )

A.支配权 B.抗辩权 C.形成权 D.财产权

10、学校____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D ) 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11、铁路、公路、水上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负责查处该项纠纷的管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属于______。( B)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指定管辖 D..移送管辖

1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______。( C ) A.要式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裁量行政行为 D.依职权行政行为 13、下列选项中,法律未规定为不需要证明的事实为______ 。( D )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推定的事实

C.预决的事实 D.对方当事人不否认的事实 1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______ 。( B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5、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教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A ) A.以人为本 B.合法行政 C.程序正当 D.高效便民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 )

2、民办学校是由国家财政拨款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设立的,由于其设立的主体有别于公办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

3、中小学教师资格由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

4、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同时有相应的行政法律事实发生,两者缺一不可。( √ )

5、学校不得拒绝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的请求。学校可不提供便利帮助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行驶此项知情权。( × )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30分)

1、学校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答:学校的权利是指其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即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相对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它为教育法所确认,设定好保护。(1)按照章程自助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收学生权;(4)学籍管理权;(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7)对本单位实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

2、简述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答:(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分为(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4)人身自由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等。(二)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公民有劳动的义务(2)有受教育的义务(3)夫妻双方又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4)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5)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6)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7)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8)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9)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4、简述法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四、法是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五、法是经由严格的程序制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5、简述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一、教师的基本权利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和培训权等。二、教师的基本义务有:(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