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0:35: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汽车产品生产者(以下简称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省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境内生产和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具体技术工作。

第二章

陷等有关问题。

信息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

第七条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有关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备案生产者信息,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及召回等有关信息。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质检总局负责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登记检验、维修、事故、消费者投诉、召回等信息的共享机制。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八条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的,应当将信息逐级上报。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汽车产品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确定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范围并通知车主。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十条生产者应当保存以下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 (一)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的相关文件和质量控制信息; (二)汽车产品零部件生产者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检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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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汽车产品生产批次及技术变更信息; (四)其他相关信息。

生产者还应当保存车主名称、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购买日期、车辆识别代码等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第十一条生产者依法备案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更新。 生产者还应当向质检总局备案以下信息: (一)与汽车产品安全相关的仲裁和诉讼信息; (二)汽车产品技术服务通报、公告等信息。

第十二条销售、租赁、维修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保存其经营的汽车产品型号、规格、车辆识别代码、数量、流向、购买者信息、租赁、维修等信息。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 第十三条经营者、汽车产品零部件生产者应当向质检总局报告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并通报生产者。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 第三章

总局。

缺陷调查

第十四条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质检

生产者经调查分析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生产者经调查分析认为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应当在报送的调查分析结果中说明分析过程、方法、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分析结论等。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 第十五条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信息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缺陷汽车产品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相关调查分析。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 生产者应当按照质检总局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分析,并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第十六条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对生产者报送的调查分析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检总局应当组织开展缺陷调查: (一)生产者未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调查分析的;

(二)经评估生产者的调查分析结果不能证明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 (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造成严重后果的缺陷的; (四)其他需要组织开展缺陷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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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质检总局和受委托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者、经营者、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提取相关证据;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 (四)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十九条与汽车产品缺陷有关的零部件生产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质检总局或受委托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的,应当对缺陷调查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实物、实验检测结果和相关证据等进行分析,形成缺陷调查报告。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 省级质检部门应当及时将缺陷调查报告报送质检总局。

第二十一条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对汽车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第二十二条质检总局调查认为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向生产者发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 生产者认为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 生产者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质检总局应当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生产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证;必要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对汽车产品进行技术检测或者鉴定;生产者申请听证的或质检总局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组织听证的,可以组织听证。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 第二十三条生产者既不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要求实施召回,又不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提出异议的,或经组织论证、技术检测、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质检总局应当责令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 第四章 召回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并自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被责令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备案;同时以有效方式通报经营者。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 生产者制定召回计划,应当内容全面,客观准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生产者应当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生产者修改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应当重新向质检总局备案,并提交说明材料。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 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