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1 13:49: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同时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11、2012级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工作将首次试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希望各院系给予高度重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从2月26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3月29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

二、 参评对象:

我校2011、2012级全体在校高职学生和2012级联合培养学生。 三、 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 1、高职学生

(1)校级一等奖学金:5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3%; (2)校级二等奖学金:3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6%; (3)校级三等奖学金:1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10%; (4)校级单项奖学金:1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11%; 2、联合培养学生

(1)校级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5%; (2)校级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10%;

(3)校级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比例为年级人数的15%; 如有符合单项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单独申请。 (高职和联合培养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 评选条件要求:

1、评选各级奖学金的成绩要求:

一等奖学金,学期内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二等奖学金,学期内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 三等奖学金,学期内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70分; 以上三个奖项素质教育得分不得低于70分。 2、评选各级奖学金的日常表现要求: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早、晚自习按时出勤,没有旷课 及旷自习行为;

(2)在公寓内表现良好,所在寝室卫生达标,没有违禁电器或 其它违规行为发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享受奖学金:

(1)凡上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受院(系)、学校通报批评者; (2)凡在上学期内必修课及选修课的期末考试成绩中有一门不及格者;

(3)未完成上学期的学习任务进行休学者,或者完成上学期学习任务,在本学期奖学金评定前休学者。

(4)在评奖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生。

具体条件要求高职学生参见《天津职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实施细

则(试行)》(津职大【2011】56号),学工部网站—学生管理—政策规程可下载。

联合培养学生参见学生手册《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职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奖励办法》

4、评选注意事项:

(1)同一名学生在评选中只可获得一种奖项,即: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不兼得;

(2)通过英语四、六级只可以申报一次单项奖,不能多次申报; 五、 评定程序:

1、政策宣传。各院系要通过有效途径、多渠道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评选时间、条件、程序等;

2、比例确认。在奖学金评定工作前,各院系要确定本院系整体名额,并进一步明确年级、专业内部奖学金评定人数及比例情况,注:联合培养学生名额包含在给定人数内。

3、班级审核推荐。由班主任牵头,组织班委、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占学生比例30%)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确定初步获奖学生名单,上报院系审核。

4、初审、公示、上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上报 名单进行复核,对基层评选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奖学金评定汇总表见附件。 六、 工作要求:

1、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测评由学期内必修课(考试、考察)成绩和素质教

育成绩组成(学业成绩占70%,素质教育成绩占30%),学校奖学金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定。

2、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评选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积极地组织和开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现象。

3、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做好院系奖学金评定方案,评定方案于3月8日纸质版报送学生处,评审结果于3月29日上报。同时相关教师要深入班级了解情况,对评选工作给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奖学金评定完成后要进一步做好跟踪、调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4、评选过程、公示环节,注意留存影像和文字资料。 5、本次奖学金评定需试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具体软件使用培训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13年2月20日

附件: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高职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分配名额表 评定名额 11、12级实际人数 一等3% 二等6% 三等10% 976 1011 1362 1004 739 882 419 541 419 443 7796 单项11% 107 111 150 110 81 97 46 60 46 49 857 院系 机电学院 生环学院 经管学院 电信学院 艺工学院 旅游学院 视光学院 社管系 印刷系 汽车系 合计

合计 293 303 409 300 221 265 126 162 126 133 2338 29 30 41 30 22 27 13 16 13 13 234 59 61 82 60 44 53 25 32 25 27 468 98 101 136 100 74 88 42 54 42 44 779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联合培养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分配名额表

评定名额 院系 生环学院 经管学院 印刷系 合计

三等15% 11 11 10 32 合计 22 22 20 64 12级人数 一等5% 71 73 69 213 4 4 3 11 二等10% 7 7 7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