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16:32: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申论模拟卷
(后附参考答案)
一、给定资料 资料1
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设立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
2012年9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承担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时,在课题任务合同书中没有出国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出国费32.96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员在其承担的专项课题经费中,报销火车票费用20.7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报告特别注明,这些火车票是“自行搜集的”,与课题无关。
2008年至2010年,贵州两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
2011年,中科院城科会从“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等课题经费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2012年,国家旅游局下属的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山东省2013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该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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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站记者梳理了近几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涉及“问题科研经费”的至少有39份。这些报告显示,科研经费“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已成普遍现象。
据中国科协调查: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依据目前我国每年投入科研经费1万亿元左右来估算,流失掉的是一笔让人惊悚的巨额资金。审计署2011年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发现,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做法,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崔向群表示,很多项目负责人忘了科研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人竟然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科研经费。
资料2
原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
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费”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2项。
2013年,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被指控授意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刷新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审计署2013年通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将19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存放,并通过签订不实合同套取其他科研项目经费33万元。
另外,很多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就高不就低,涉及仪器设备都按进口的、最贵的价格申报。南京某大学研究生院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生产的高端光学测量仪器干涉仪,各项技术指标都不比国外仪器差,价格只有国外仪器的1/4,要便宜七八十万元,但很多科研机构还是要购买国外的仪器。此前,相关案件曾披露,国内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为本单位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
资料3
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的“余地”普遍较大,比如需要100万元的项目报300万元,项目审批时即使砍掉一半,还能剩150万元。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实在用不完就只能通过虚报发票来套取了。
山东省对省内的青岛大学等4所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时就发现,有22个项目报销时使用无具体发票内容和数量的发票438张,涉及金额51.54万元;9个项目报销时使用虚假业务内容发票1824张,涉及金额103.05万元;4个项目使用虚假签字的单据报销,套取资金114.78万元。其中一所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49.75%。而2012年11月至12月,中国华能集团清洁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室气体减排技术部在列支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劳务费时,利用虚假发票套取实际未发生的劳务费33.07万元。
南京某高校文科硕士生小王告诉记者,社科类课题经费一般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除了一些打印、购买资料的费用外,绝大部分钱都通过虚假报销的方式获得。
赵静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派驻该校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丰富。由于长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授们往往不太关注账户金额的变化,一笔钱有时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
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最开始,赵静在教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别人报销1万元,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忌,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元。从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将近20万元。最为疯狂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资料4
据报道,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高达10240亿元,占GDP的1.97%。但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科研效率偏低的现状,十分令人担忧。在部分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眼中,科研经费变成了“唐僧
肉”;在一些地方和高校,甚至形成了相关的利益链,专家学者、项目组、管理者各司其职。于是,“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做好研究还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2010年9月,饶毅和施一公两位科学家联合在《科学》杂志上撰文写道,这种现状直接导致许多科研人员功夫全用在科研之外,在权力面前“斯文扫地”。
面对层出不穷的科研经费腐败现象,许多基层科研人员跟帖留言,表示手中没有课题的讲师、跟着导师干活儿的研究生们,都指着用发票、火车票冲账,来拿工资呢。从国际上来看,科研发达国家的科研经费内人事费比例平均值都在40%左右,而国内通行的比例则是15%。用科研经费给研究生发工资,确实是国际惯例,但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购房购车的支出,却是毫无节操的腐败。
高校首先是育人之所,然后才是科研重地。但现在的高校,决定行政权力高低和声望的,大多取决于科研“成果”。“成果”怎么看?不是学术质量,而是拉到项目、批到经费的数额。于是,“学术带头人”掌握着科研经费的分配权,在学术界唯我独尊,成为“学霸”“学阀”,把科研经费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被课题组成员、研究生称为“老板”。他们本应该潜心研究学术的力气,也都用于拉关系、走后门来找经费。“老板”手中的人脉资源,决定科研资金走向,而不是科研项目的科学论证结果。课题经费到手,“老板”拿出一丁点儿,分给手下的研究生和那些没有课题的年轻教师,大家随便做做,应付了事。
一项科研任务,到底需要多少科研经费合适,并没有人知道。此外,科研管理部门把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花出去即完成任务,不管是否产生效益,经费项目没有监管或监管不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认为,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加上科研经费预算制度和使用规定不合理,让经费使用者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来花掉“难花的钱”,这对科研工作者来说无异于“逼良为娼”。
就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而言,其本身的确是出了大问题。不过,和很多人想象的是因为规定过于宽松而导致经费流失不同,中国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恰恰过于严苛,甚至是趋于理想化的境地,最终导致规定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科研人员向国家申请一个项目研究的经费支持,理论上申请人是没有报酬的,所有的经费都应该用于项目研究本身。这种过于严苛的规定等于要求每一个科研者都成为一名“义工”,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当然,实际情况绝不是每个科研人员在申请到了国家资助之后,就真的成为项目的“义工”,而是在科研群体内部形成了一套“潜规则”,利用各种弄虚作假的手段,最终实现“中饱私囊”的目的。然而,如果从更人性化和符合公正逻辑的角度看,很多时候科研人员的“中饱私囊”是应该的,因为规定本身缺乏物质激励,导致了科研人员的“违规”。
资料5
日前,中央巡视组通报,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在近年曝光的众多科研腐败案件中,因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导致的腐败问题,占了相当比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被怀疑因涉嫌将其承担的转基因项目经费转移至名下公司而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带走调查。2014年7月初,这条消息在中国农业大学校内流传开来,多位农大教师对记者确认李宁被查。
李宁现年52岁,在被带走前担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是农大的明星教授,被称为“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军人物”。
1991年,李宁获得爱尔兰都柏林大学与北京农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此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