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8 19:42: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试 行)

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实行网上申报受理、邀请专家集中审评制度。其程序如下:

一、编制标准及编制说明

拟申报企业标准备案的企业,请登陆“河南省卫生厅”(www.hnwst.gov.cn)网站,点击“食卫处”,进入“食品安全”栏目,下载《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文本模板》和《编制企业标准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参照已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范例)》,编制拟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

二、网上申报

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受河南省卫生厅委托负责企业标准技术审评工作。拟申报企业标准备案的企业,请将认为可以申报备案的“企业标准”发至hnswsjdxh@163.com信箱(“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并向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提出《食品企业标准审评申请》(书面),传真至0371-65995377或65897951、65897578,并通过电话确认。

三、受理与初审

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编制的企业标准电子文本后,交予专家对申报的企业标准进行初审,提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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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意见,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初审修改意见通知申报企业进行修改。企业按要求修改完毕后,等候通知参加审评。

四、审评

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河南省食品企业标准审评办法》对初审后的企业标准进行审评,形成书面审评意见。企业参加审评必须由编制企业标准的技术人员参加,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八份),材料不全者,不予审评。

(一)《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按规定填写);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产品检验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1、普通食品不需提供检验报告;

2、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应提供检验报告; 3、企业标准制定特征性指标的应提供检验报告。 (五)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保健食品备案须提供产品批准证书;

(九)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如:引用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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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办代理人须有食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提供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企业)。

企业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复审

企业根据专家审评意见对需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修改,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河南省卫生监督协会组织专家按照书面审评意见,对修改后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东北角裕博商务6421、6423房间,电话:0371-65589170。

六、备案

复审通过后,企业到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1311、1312房间办理备案手续。《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上标注的备案号及加盖的备案章,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企业备案时,提供的备案材料,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1-9项装订8册):

(1)《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标准正式文本; (3)标准编制说明; (4)产品检验报告;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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