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4号 成建价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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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建价[2007]14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理计取,针对我市绿化工程和部分零星工程在报建中未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的具体情况,经我站研究,决定对这部分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通知如下:

一、绿化工程的基本费费率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中园林绿化工程标准执行,零星工程(零星建筑和零星市政工程)的基本费费率按川建发[2006]107号文中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具体计取标准详见附表。

二、零星装饰和零星安装工程参照绿化工程标准执行。

三、对应纳入安全监督范围的工程未进行安全报监和现场考评的,不执行本通知中标准。

四、本通知与川建发[2006]107号、成建委发[2007]701号文配套执行,已办完结算的工程不作调整。

附表: 绿化工程和零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绿化工程和零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标准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费率计取标准 安全施工费 按基本费费率的50%计取 有保洁要求的,按基本费费率的150%计取 1 绿化工程 文明施工费 无保洁要求的,按基本费费率的50%计取 打围作业的,按基本费费率的150%计取 临时设施费 不打围作业的,按基本费费率计取 安全施工费 按基本费费率的70%计取 有保洁要求的,按基本费费率的150%计取 2 零星工程(执行市政) 文明施工费 无保洁要求的,按基本费费率的50%计取 打围作业的,按基本费费率的150%计取 临时设施费 不打围作业的,按基本费费率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