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7:39: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投诉处理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业主监督之下,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和回访工作制度。 一、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接待来访投诉工作由分管负责人、前台值班人员负责,公司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投诉有门。
2、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业主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业主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对业主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在当天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公司责任部门和经理;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处理。
4、当业主主动前来提合理公正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理汇报,由经理决定采取或指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我爱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业主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当回复业主和物业经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业主的投诉。将业主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物业公司员工应给予热情的接待,把住宅情况作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回访工作 1、回访要求
(1)物业项目小区正、副经理把对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心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3)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回复时间;
(4)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力争在1%(以下)。 2、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业总经理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项目经理每月登门回访1次;
(3)各部门主管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4)每季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5)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居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反馈;
(6)有针对性对业主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