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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的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08-11-19 阅读人数: 来源:
李少军著,《国际政治学概论》第二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学习国际关系学的基本知识,并进而对现实的国际问题进行研究,我们还需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是国际关系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关系学者应具有的研究能力的基础。[1]
一、研究途径的基本概念及其争论
研究国际关系,必须学习和掌握两类知识,一类是经验主义的知识(empirical knowledge),另一类是概念与理论知识(conceptual and theoretical knowledge)。
经验主义的知识主要指有关国际关系的各种具体事实,包括各种国际互动的历史事件与现实事件,也包括各种国际关系行为体以及国际制度的重要数据与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研究和解释国际事务是至关重要的。概括地讲,经验主义知识包括以下一些方面:(1)国际体系的主要历史发展(例如民族国家的兴起与演进,单极、两极和多极格局的更替,国家间结盟的兴衰,国际体制的形成与影响,全球化与全球政治的出现等);(2)主权国家及其对外政策(例如国家间的双边与多边互动,国家的对外政策决策,国内政治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国家为追求对外政策目标而使用的工具等);(3)国际冲突与战争(例如冷战、科索沃战争、以巴冲突、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等);(4)重要的跨国合作(例如在国际反恐、军控、环境安全、人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5)国际制度与国际组织的现状与作用(例如海洋法、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上海合作组织、欧盟、联合国等);(6)国际经济互动关系的性质与作用(例如地区经济一体化、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概念与理论知识主要指有关国际关系现实的概念抽象与规律的系统阐述。这种知识对于研究和解释国际事务同样至关重要。在分析国际关系的过程中,概念与理论知识可以提供一种有助于简化现实的知识架构。正如地图能够指引一个人从一个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这种理论知识对于指导我们分析国际关系也可以起类似的作用。国际关系学中的概念与理论知识大体上包括这样几部分:(1)核心概念(如权力、无政府、国际行为体、主权国家、相互依存、国际体系等);(2)范式(如现实主义、理想主义、新自由主义等);(3)主要理论(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社会建构等)。[2]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经验主义知识和概念与理论知识作为知识的两个层面,有明显的区别,但它们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人们需要理论知识,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与解释现实,需要经验主义知识,则是为了更好地概括出有关现实的规律与理论。一般来说,人们研究国际关系,最终是为了认识国际关系的规律性,实现对于国际关系的理论概括。
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序言中写的第一句话就是:“理论是科学的基础,理论扎根于概念。”[3]国际关系学作为一个学科,在其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丰富的概念与理论体系。这些概念与理论体系是学习国际关系学的重点,也是分析与研究国际关系现实的重要工具。
作为学术研究工具的理论(theory),是指意在解释与推测一定研究领域的变量间关系的一组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proposition)。[4]这些命题,反映的是一定的规律,而规律的含义,是指反复出现的联系与关系。例如,有了一个自变量A,就可能找到因变量B,在A与B之间所存在的这种联系与关系,就是规律。[5]从这个意义来讲,理论也可以说是与某种特定行为或现象有关的规律的集中。然而,理论与规律的关系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即理论是对规律的解释与陈述,而不仅仅是规律的集中。在这里,理论又表现了与规律的质的区别。一般来说,规律只是指出事物之间存在的联系是什么,而理论还要揭示这种联系为什么会存在。找出事物的规律,通过经验主义的研究,例如进行大量事实的归纳,就可以做到,而要对规律进行解释,则还需要分析、演绎和推论,需要对规律进行概念化。在这个意义上,正如沃尔兹所说,规律是被发现的,而理论则是被发明的。[6]
研究者要发明理论,首先需要提出假设(hypothesis)。假设在本质上是一种学术猜想或命题,用以说明事物——一个事件或是一组特殊情况——为什么会发生和怎样发生的。这种假设必须有一定的或然性。然后就需要用一定的方法来证实它。如果假设得到证实,那它就是规律。一般来说,理论可以推出假设,用归纳法可以证实假设,但归纳法不能直接得出理论。换言之,用归纳法大量收集资料能够给人提供一种经验主义的知识,但这种经验主义的知识未必就能上升为理论。
在很多时候,国际关系的研究者是不能创建理论的,但他们可以确定一定的研究途径(approach)。这种途径包括研究视角、资料搜集、分析起点、概念运用、论证方法等要素,可以为研究提供指导,为回答有关问题提供准则。在国际关系学科中,研究者通常会使用不同“途径”进行研究,并导致某种争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某一种“途径”得到广泛的认可,最终取得支配地位,成为标准的研究和解释的框架,那么它就变成了该领域的范式(paradigm)。
“范式”这个概念是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首先提出的。按照他的阐述,科学的发展会经历这样的过程。最初,研究界存在很多相互竞争的流派,学科成员对该学科应研究哪些现象,遵循什么样的标准或研究方法没有共识。其后,在研究者中间会出现可仿效的研究成果,并在应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法上取得一致。这时就有了共同的范式。库恩认为,一门成熟的科学是由单一范式所支配的,一个学科从前科学阶段发展到科学阶段的标志就是确立了统一的范式。出现专门的刊物、学会和成为学校课程,都是在这一阶段。有了占主导地位的范式,这门科学就成为“常规科学”。在“常规科学”阶段,研究者的任务就是将范式应用于实际问题,解释各种现象。当然,有些问题是范式不能解释的,如果这种“反常”的问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原有范式就会受到质疑,于是就发生了“科学危机”。这时,就会有人用新的研究途径取代旧范式。一旦新的途径得到学界认可,新范式就形成了。库恩认为,通过革命由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过渡是成熟科学通常的发展模式,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研究就是经由这样的方式而不断发展。[7]库恩对科学发展的这种概括,主要针对的是自然科学的情况。在社会科学中,可以说几乎不存在单一范式的情况。如果应用“范式”的概念,大概只能按照更加宽泛的标准,即范式不过是指一种得到较普遍认可的研究视角和解释原则。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和全球主义等,都可以算是范式。在这里,范式只能是相对的,它不可能是学科中具有单一支配地位的理论和方法的体系。
在国际关系学界现实研究中,由于一直存在着不同的途径,因此始终存在着各种讨论与争论,并且出现过几次 “大争论”(\)。第一次大争论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是有关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争论。这次争论所涉及的两个主要的国际关系范式,在后面有专门的论述,这里不作介绍。这里所要介绍的是第二次大争论,即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的有关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对行为主义(behavioralism)的争论。后者亦被称为科学主义(scientism)。这一次争论所涉及的主要是国际关系的方法论问题,即怎样进行国际关系研究。
在60年代之前,国际政治研究中的主导方法是传统主义。这种方法认为,通过第一手的观察和实践经验,或是看大量第二手的外交史或其他相关图书资料,诸如国际关系史、政治家的回忆录、国际法条约以及哲学著作等,就可以得出研究结果。
在60年代,传统主义受到了行为主义日益增多的挑战。后者的代表人物有卡尔·多伊奇(Karl W. Deutsch)、辛格(J. David Singer)和罗西瑙(James Rosenau)等。这些人谋求使国际政治研究更科学,方式是通过借用来自于生物学和物理学等学科的更严格、更复杂的方法,建立一种累积的知识体系,所用方法包括数据收集、定量分析、数学模型等,并且使用计算机。
在争论中,传统主义者与行为主义者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发生战争?国内政治对外交政策的影响是什么?威慑成败的条件是什么?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增多对于政府间的关系有怎样的影响?诸如此类。行为主义者认为他们的方法最终能够以很高的可信程度回答这些问题,甚至可以预测未来国际关系事件的发生,但传统主义者却认为,由于国际环境的复杂性和条件的限制,我们充其量只能像气象学家预报天气一样得到合理推测的猜想,而不能得到如物理学家那样的精确计算。
事实上,在国际政治学界,多数人认为研究国际关系不可能运用自然科学那样的严格方法。他们更喜欢求助于古典哲学家的洞察力,喜欢运用诸如条约那样的文献和通过历史回溯和案例分析获得经验主义的知识积累。近年来,传统主义与行为主义的方法论之争似乎已经休战了。争论的双方都意识到谁都不可能垄断这个领域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称国际关系学科已进入了“后行为”时代(\)。[8]
二、方法论概述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存在着运用各种不同方法的情况。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总结,这些方法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是哲学层次,第二个是学科层次,第三个是具体方法的层次。[9]
哲学层次的方法涉及的是研究者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本体论”(ontology)是源于古希腊的一种说法,指研究“存在”的学问。这里的“存在”(英文是 being),与我们今天的理解不是一个意思,它是指事物的看不见的本原。在哲学史上,有关世界的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观念的对立,就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争论。在当代的国际关系研究中,有关本体论的争论大体上表现为物质主义(materialism)和理念主义(idealism)两种倾向。现实主义与自由制度主义的本体论都具有物质主义的倾向。现实主义理论是以“权力”为核心,它所强调的无政府、国家利益、国际冲突等概念,都是以国家间的物质互动特别是军事力量的竞争为基础。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虽然是以非物质的“制度”为中心,但这种制度的本原也是物质主义,因为它的产生是行为体在物质层面的相互依赖与合作的结果。与这种物质主义的倾向相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建构主义则表现出了理念主义的倾向。建构主义特别强调“主体间性” (intersubjectiveness),认为物质层面的国际关系乃是行为体观念互动的结果。此外,批判理论、后现代主义等学派也都具有理念主义的倾向。
认识论(epistemology)作为哲学方法的另一个重要层面,它所涉及的是人的思维能否认识世界以及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从国际关系研究来说,认识论的体现大体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认识的主体与研究的客体处于怎样的关系;二是主体认识和解释客体应经由怎样的途径。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国际关系理论可以作这样一种区分,即解释性(explanatory)理论和构成性(constitutive)理论。前者在认识论上是把世界视为某种外在于我们的理论的东西,而后者却认为我们的理论有助于建构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