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20:52: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伤保险告知书
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根据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规定,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都必须到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建筑工人工伤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工伤保险费按工程中标价款的2.4‰一次性缴纳到安华公司财务部。
2、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部管理人员、民工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清楚)、民工的联系电话送交到城泰公司办公室。如中途增加人员,应及时将增加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城泰公司,以便办理《工伤保险增减人员》手续。
4、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民工县人社局不予保险。 5、如不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但漏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造成没有向人社局提交《参加工伤保险增减人员表》,而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全部由项目部实际控制人承担。
6、工伤保险手续由城泰公司程国平承办,联系电话:13855925789。
附:工伤保险费的交纳及医疗费报销流程
黄山市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说明:本《告知书》一式二份,项目部签收人一份,城泰公司存档一份。
签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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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的交纳及 医疗费报销流程 一、工伤保险费 1、社保中心工伤保险费按工程中标价款的2.4‰一次性缴纳。
2、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负责人应将该款预先交到城泰公司财务科,再由公司汇到歙县地税局。
3、工伤保险手续由办公室程国平(手机:13855925789)具体负责办理。 二、资料收集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应提交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包括项目负责人)进行扫描复印;
2、开工前应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开工后7天内提交各班组员工身份证原件到公司扫描。也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复印,但必须清楚;
4、工地员工增加时应及时提供增加员工身份证的复印件;减少时,应及时提供减少员工的花名册。以便办理人员增加或减少手续。
5、特别说明:凡60岁以上的员工县社保中心不予保险。 三、工伤保险申报
1、第一次申报工伤保险所需资料:
①《歙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2份; ②《黄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花名册》一式2份; ③《社保费临时申报登记资料》一式1份;
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用于查验)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凭加盖城泰公司公章的3种纸质表格和U盘下载的电子表格到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2、工地民工增加、减少申报
工地民工增加或减少时,只需填写《黄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增减人员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档。
3、交纳保险费:
①由社保中心出具缴费单;
②到地税局缴费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③社保中心审验地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后,出具《缴费证明》。 4、注意:如果工地民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或者漏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所有责任全部由工程负责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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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伤事故报告 1、工地如果发生意外受伤事故,工程负责人应在发生事故当天(10小时内)告知城泰公司经办人,包括:①受伤人员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②出事地点;③受伤经过;④就诊医院、科室、病床号码;⑤两名目击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联系电话。
2、由公司经办人填写《黄山市歙县职工事故伤害快报单》加盖公章,并分别送交县住建委和县人社局医保中心。
3、工程负责人应在受伤人员自住院到出院的20天内把①门诊病历、②出院记录、③住院病人费用清单、④医疗证明书(休息证明)、⑤住院医药费发票、⑥医院有关器具发票复印件(主要是骨折使用的钛合金钢板、螺钉、支架等等必须提供发票复印件)、⑦受伤人员1寸照片一张交给经办人。
五、工伤认定 1、整理、填写工伤认定资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②《建筑工人劳动合同书》; ③公司《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④城泰公司出具的《事故经过证明》原件;⑤两个目击证人提供的《事故证明》原件;⑥门诊病历复印件;⑦出院记录复印件;⑧医疗证明书(休息证明)原件。
2、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到县社保局3楼工伤鉴定办公室。
3、县社保局工伤鉴定办公室30天左右出具《工伤认定书》,凭此认定书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4、如果25天内投保单位不能向县社保局工伤鉴定办公室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就必须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延长申请书》,经工伤鉴定办公室同意,并取得《同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延长回执》后,方可延期进行工伤鉴定。否则逾期不予办理工伤鉴定,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也就无法报销医疗费,其所有医疗费用均由工程负责人或承包人承担。或者在1年内由受伤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办公室出具《工伤认定书》,但所有医疗费用均由工程负责人或承包人承担。
六、工伤医疗费报销及领取 1、整理、填写工伤医疗费报销资料:①《工伤认定书》原件;②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住院医药费发票原件;④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原件;⑤门诊病历原件;⑥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⑦医院有关器具发票复印件(主要是骨折使用的钛合金钢板、螺钉、支架等等必须提供发票复印件);⑧《黄山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表》一式两份(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必须填写3份)。
2、报销时间为每月10—20日。报销的医药费一般需要45天左右才能到账。
3、工地负责人到安华公司领取工伤医疗费时,项目部必须于受伤员工签订《工伤补偿协议书》,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司法办公室或者村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加盖公章,填写《领款单》后,再给付工伤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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