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3:52: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简答题15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何年何月何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何年何月何日起施行? 3.国家提倡几周岁至几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4.由谁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 5.献血法赋予哪个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6.献血法规定,血站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7.国家鼓励哪些人群率先献血?
8.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什么样的献血条件? 9.献血法对采血的医务人员资格有什么规定? 10.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哪些费用?
11.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哪些献血行为? 12.献血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公民进行哪些宣传和教育? 13.献血法对每个献血者的采血量有何规定? 14.血站应如何执行对采血量的规定?
15.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谁制定?血站的设立由谁批准? 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3.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6.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7.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疫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出表率。
8.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9.献血法规定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
10.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11.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 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12.献血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13.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14.血站应严格禁止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15、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血站的设立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二、是非题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本区域内的献血工作。
2.献血法第十二条,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
要求
3.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4.献血法第八条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卫生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5.献血法明确了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流动采血点可以先采血液,后经检测情况再行告知。
6.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7.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运输、检验等费用。 8.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9.无偿献血者需要临床用血时,献血法规定免交血液成本费,并可超倍量使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交血液成本费。
10.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11.国家倡导无偿献血制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7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 14.国家规定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1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1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献血领导小组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1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