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0 3:12: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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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5 年会计硕士(MPAcc)专

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 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钊祝志勇 成员:温涛胡娟张应良 (二)复试工作组名单 组长:温涛胡娟张应良

成员:彭珏毕茜杜勇黄庆华钱璐柳为易 秘书:颜莉娟 二、复试要求 复试的基本要求: (1)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双证MPAcc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具有实践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在符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2)符合2015 年西南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面试要求及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复试范围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的150%确定。

(4)复试名单将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通知栏上公示(公示期限:2015 年3月24 日—4 月2 日;受理意见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受理电话:023-68251068。) 三、复试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2015 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面试要求

专业名称培养形式计划指标面试要求 1 会计硕士脱产学习20

拟入围面试学生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2)单科(满分=100 分)40,单科(满分>100 分)80,总分≥208; (3)脱产学习的会计硕士不接受校外调剂。 2 会计硕士在职学习60

拟入围面试学生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1 年或1 年以上工作经验(有3 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优 先)第一志愿考生;

(2)单科(满分=100 分)40,单科(满分>100 分)80,总分≥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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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职学习的会计硕士不接受校外调剂。

凡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请持有关证件及资料于4 月2 日到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具体请参阅我院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5 年4 月2 日

(二)报到:2015 年4 月2 日上午8:00—8:45 到经济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报到。学院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5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附件一)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

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检查单位意见。证书复印件由各学院(所、中心)收齐留学院备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大学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 式2 份,由考生单位填写);

(2)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学位证 则无需提供)(各1 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大学学习成绩表(1 份); (6)体检表(1 份);

(7)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加盖人事处公

章);证明专业实践能力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 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 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1、专业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4 月2 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和地点:专业课笔试为2.5 小时,满分100 分。 专业名称笔试科目地点 会计硕士

《财务会计》40% 《财务管理》30% 《审计学》30%

30 教学楼113(会计硕士在职班) 第二行政楼506(会计硕士脱产班) 2、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 年4 月2 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分组及地点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大厅公示栏通知。 政审组:胡娟钱璐柳为易

五、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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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是对学生的情感、自信心、情绪等

有关生活常态和人格的评价,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某方面的心理障碍。测评的主要 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测量工具对每个即将入校的准研究生进行心理普测,了解他们 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心理档案。

2、专业综合复试占70%,其中:专业笔试占40%;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

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 力占3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4、综合面试20%。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2)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 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60 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 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占综合成绩的 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会计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费

根据渝价[2013]310 号文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 元收取,同等学 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另收100 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在报到时交纳。体 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七、录取

1、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历加试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 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预计4 月11 日起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10 天。

3、拟录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经济管理学院103 办公室领取人事调档函。 4、正式录取名单待上报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经教育部批准后方能公布。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

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 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

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 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及时公布。

4、监督电话:023-68251068 ;监督邮箱wtwyy@163.com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 年3 月24 日